凤庆县深入推进“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工作

2021年以来,临沧市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消防安全工作,结合《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察评估和整治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临沧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整治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和突出火灾隐患专项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数据统计,凤庆县不可移动文物共84处,有国保单位3处、省保单位2处、市保单位19处、县保单位20处、一般文物点40处,涉及12个乡镇。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共18处,有国保单位2处、省保单位2处、市保单位14处。

如何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筑牢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屏障?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多措并举,推进凤庆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稳健进行。

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定期研判工作形势,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合力推进工作。

层层部署,压实安全责任。做好“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职责要求,强化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古建筑单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立微型消防站。

各司其责,落实部门责任。主动认领《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对全县“四名一文一传”开展消防安全勘查评估专项行动;严之又严的抓好消防工作,督促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建筑、传统村落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抓好整改,开展安全排查。结合各个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消防隐患,明确了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细化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等部门的职责任务,积极落实隐患整改。

积极动员,提高消防意识。发动各乡镇一委一办三员在“ 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悬挂张贴“消防安全公示牌”、“应急处置力量公示牌”、提示牌、警示牌等防火宣传标识,发放宣传资料,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微信、微博、农村“大喇叭”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营造宣传氛围,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防灭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

完善制度,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联动防控,加大整治力度。整治期间,联合消防大队、民宗局、应急局、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四名一文一传”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针对部门联合检查和勘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精准施策。

加大演练,筑牢安全防线。配合各乡镇消防救援站、县消防大队深入“四名一文一传”场所开展演练活动,紧紧围绕灭火救援准备“四个一”活动要求,按照“一家一策”的原则,逐一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对各场所开展演练及供水装备、消火栓、取水平台等供水设施测试,切实提升对装备设施的实战运用能力。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何雨珍 通讯员 许灵锋 文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