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文明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近年来,临沧市凤庆县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部门、各乡镇采取措施,精心组织,上下联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带头学、带头保护文物。2021年,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领导在县委党校宣讲《文物保护法》共计4次。
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相关节日,通过悬挂布标、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宣传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遵守《文物保护法》的自觉性。现场发放《知识手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10000多份,现场咨询3000多人次,为群众宣传“哪些文物受国家保护”、“在文物保护区内不得开垦土地”、“在进行建设工程或在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加何处理”、“哪些行为构成文物犯罪”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避免盗掘文物和非法在文物保护区内开垦土地行为的发生。
开展各类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将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保护相关知识作为宣传重点,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各村(社区)通过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向村民推送各类文物保护知识,切实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把文物保护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提升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结合文物保护安全巡查,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村民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手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
依托“两台两报两微两号一网一端”为凤庆文物保护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何雨珍 通讯员 许灵锋 唐金钟 禹志云 文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