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律师耿国平:做知行合一的法律人

10月13日至15日,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司法部对130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289名“全国优秀律师”进行了表彰。凌云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党员、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耿国平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作为律师,他秉承着“知行合一维护公正”的信念,在实践中一次次积累,在一系列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中挺身而出,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们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

许多人对律师职业存在误解,因为律师有时要“帮坏人说话”。那么,律师该不该为“坏人”辩护?

耿国平认为,律师辩护的意义在于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面对刚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后辈,他经常说:“我们所从事的律师职业,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更是一种正义的事业、公益的事业、良心的事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

2011年10月5日,轰动全球的糯康湄公河故意杀人案中国13名船员遇害,被害人家属找到了耿国平。“当签下法律援助委托的那一刻,我觉得这是我作为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那段日子里,他经常思考的问题是: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让糯康等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如何让受害者的家属得到合理的赔偿……

对于湄公河案,耿国平认为,它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这个案件的代理,展示了中国律师的形象和立场: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从事律师职业,与其说是为了谋生,不如说是良知的选择,我希望用我所学,去帮助更多当事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公平和正义真正渗透到每一个人的身边。”耿国平说。

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

执业二十多年,耿国平办过很多案子,但每次每个案子,他依然是像第一次办案子一般谨慎对待,因为信奉“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

执业以来,耿国平先后荣获“云南省劳动模范”“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云南优秀青年五四奖章”“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昆明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先后办理过糯康湄公河绑架杀人案、云大马加爵故意杀人案、扫黑除恶第一案孙小果案等大案要案。

“所有这些对我自己而言都只是鼓励和鞭策,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做律师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要注意工作中的细节。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耿国平说。

知行合一,志存高远

常常有人问他,既然已经当上了大学教师,为什么还要从事律师职业?耿国平认为,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法律只有经过一个个案件的淬炼,才能够日臻完善;作为法律人,只有在一次次实践中积累、总结,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做到教学相长,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

耿国平律师表示,律师是法治的践行者,与法官、检察官的定位不同,律师职能是服务,他们在法律框架内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了律师的存在,法律有了生命,弱者有了依靠。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可帮助需要正义的弱势群体对抗强势的行政单位、部门、大公司、大企业,在权力运行活动中,律师的存在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制衡约束。即便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罪恶累累,律师都会为他争取法律上的合法权益。公民本有的尊严和自由也由此得以伸张。

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离不开律师的全面参与,律师参与法治国家建设,从而使依法治国有了专门的力量保障。

通讯员  志雄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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