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昆召开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赵雨晨 文/图)11月16日,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记者从会上知悉,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已经进入了十年禁渔期的新阶段,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已经成为管理的重点。

发布会上,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艾东就云南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向社会进行介绍。

强化组织推动

云南省公安厅成立由任军号副省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派出5个调研组赴金沙江沿线进行摸底调研,部署了为期3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云南全省沿江7个州(市)公安机关对应成立领导机构。云南省公安厅投入27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长江大保护”工作,解决沿江7个州市公安局船艇装备不足,监控设施对重点水域、重点区域不能全覆盖等问题,推动形成上下联动、警种合成的全省“一盘棋”长江大保护工作格局。

强力禁捕退捕

按照国务院和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沿江7个州(市)持证渔船渔民、事实渔船渔民、提前退捕渔船三类情况进行核实摸底,排查并经农业、交通等部门确定退捕渔船199艘、退捕渔民377人,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工作,按照100%推荐就业岗位、100%提供技能培训、100%给予就业帮扶的“三个百分百”目标,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全部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2020年8月,云南省199艘退捕渔船全部拆解,377名退捕渔民全部上岸,完成率100%。

坚持依法治理

一是紧盯非法捕捞、非法销售等突出问题,深挖案件线索,将打击重心放在“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上,全方位查清违法犯罪源头、物流、销售等环节,严惩组织者、领导者和主要获利者,对违法犯罪团伙实施“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打击。二是针对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跨区域、系列性的特点,加强案件串并研判,实行刑侦、治安等多警种合成、同步上案,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盯住重大案件重拳出击,“破大案、打团伙、惩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确保形成震慑。三是集中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六大水系干流、支流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盯住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问题,严打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严守生态红线。截至目前,云南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长江禁渔方面刑事案件1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8人。

深化综合治理

云南省沿江公安机关积极推动保护长江流域立法。今年7月1日起,作为我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云、贵、川三省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同步实施,开启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从“分河而治”到“共同治理”的新局面。云、贵、川三省联合签署《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合作协议》,通过统筹一体化,系统部署,切实解决“同江不同策、同江不同步”等问题;通过运行一体化,共建共享,建立起指挥顺畅、协同有力、科学高效的运行模式;通过警务一体化,注重长效,建立起水岸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水路执法工作闭环。

加强宣传发动

云南省沿江各州(市)和各有关部门在沿江村镇、集市、码头、学校、社区、餐馆等场所以及交通要道,采取设立宣传牌、张贴《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以及设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长江流域禁捕政策措施。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载体深入宣传,并组织工作专班到禁捕重点区域、渔民家庭进行走访宣传,让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进入大众视野、日常生活,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目前,云南省已印发宣传材料20万余份,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886次。

下一步,云南省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强化禁捕综合整治、广泛宣传发动上持续用劲发力,推动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扎实成效,为长江“十年禁渔”打下坚实基础。

见习编辑 沈梦玲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