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政府发新法令:旅客入境时须出示“疫苗护照”

据南美侨报网编译报道,巴西联邦政府20日在《官方公报》(DOU)中发布一项新法令,规定了巴西人和外籍人士的入境要求。新法令决定,入境旅客必须出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以及有效的病毒测试阴性结果报告。

无“疫苗护照”不通行

巴西G1网站报道称,新法令符合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巴罗佐(Luís Roberto Barroso)12月初所发布决定中的要求。这项决定的最终审核程序定于2022年2月9日进行,但目前最高法院已有多数票支持巴罗佐的这项要求。即使最高法院尚未做出结论,但联邦政府依然在20日发布了新规则法令。

据法令规定,乘坐飞机入境的巴西人或外籍人士入境前必须出示多项文件。其中包括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测试或者登机前72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RT-PCR)阴性报告,如有转机或经停情况,则截止日期以首次登机时间为准;登机前24小时内填写的旅客健康声明(DSV);完成接种疫苗的纸质版或电子版证明文件,所接种疫苗应为经过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或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可的免疫药剂,且最后一剂接种时间至少在登机前14天。

法令还规定了某些特殊情况下,旅客无需出示疫苗接种证明。其中包括因身体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旅客;年龄不符合疫苗接种范围的旅客;涉及人道主义问题的旅客;来自疫苗覆盖率较低国家或地区的旅客;未完成整套疫苗接种计划,但在巴西居住的巴西人和外籍人士;12月14日之前离开巴西的巴西人和外籍人士。对于这类旅客,法令要求其在最终目的地城市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如果旅客一直未出现相关症状,且隔离开始后第5天进行抗原测试或RT-PCR的结果为阴性,那么旅客可中断隔离。

新法令还规定,不接受以新冠肺炎康复证明代替疫苗接种证明的情况,同时也不接受二维码格式的疫苗接种证明。

根据新法令,巴西和外籍旅客在通过陆路入境之前也必须出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疫苗类型与接种时间要求与航空旅客一致。

维持向部分非洲国家的入境禁令

新政策规定,对于过去14天内去过南非、博茨瓦纳共和国、埃苏阿蒂尼王国、莱索托王国、纳米比亚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共和国的外籍旅客,巴西将暂时禁止入境。但在巴西有固定期限或无限期住所的外籍旅客、巴西公民的外国籍的配偶、伴侣、子女、父母或监护人以及为国际组织服务的专业人士不适用于这条禁令。

对于这类例外情况,旅客入境前必须出示病毒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苗护照”和旅客健康声明,并在最终目的地城市隔离14天。

对于通过水路交通进入巴西的旅客,登船前14天内经过上述国家的巴西人也必须在最终目的地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若开始后第5天的病毒测试结果为阴性,则可中断隔离。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