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多措并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近年来,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方针,强化非遗保护措施,完善非遗传承机制,建立非遗名录体系,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

注重项目挖掘,健全非遗项目门类

抓好项目线索排查,以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为依托,对全县非遗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积极组织专家下乡,及时抢救本地区具有代表性或重大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好项目库建立,组织非遗专家对收集的线索进行分析、整理,进一步充实资料;抓好项目申报,邀请省相关专家指导开展申报文本撰写及申报片制作等工作,并及时上报代表性项目名录。截至目前,大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涵盖17个门类20多个种类,其中民间文学10个、民间音乐260个、民间舞蹈108个、戏曲3个、曲艺5个、民间美术36个、民间手工技艺4个、生产商贸习俗4个、消费习俗6个、人生礼仪3个、岁时节令2个、民间信仰4个、民间知识12个、传统医药2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4个,刺绣、服饰20余个。现有非遗项目126项,其中集体项目49项;民间艺人217名。申报项目有《大姚彝剧》《梅葛》《昙华彝族插花节》《昙华彝族生态文化保护区》《石羊筒子盐制作技艺》《三台服装节》《湾碧窝巴节》等3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省级项目3个,州级项目6个。

坚持分类施策,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

实施抢救性记录,重点运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传承人创作过程予以完整记录;科学整理,针对部分优秀传承人技艺高、文化程度低,传授方式主要是口传心授的特点,组织业内专家和非遗工作者在传承人口述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整理加工,并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挖掘出前所未有的鲜活资料;设立非遗传习所和学校非遗传承点,鼓励传承人收徒传艺,并参加各类非遗项目展演,锻炼提升传承人师徒的技艺水平,提高传承人保护效果。目前,全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212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9人名,州级21人,县级181人;非遗传习所6个(彝剧2个、彝绣2个、彝医1个、梅葛文化1个),设立学校非遗传承点10个。

做好结合文章,拓展非遗保护宣传

将非遗保护与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组织非遗传承人参与文化惠民活动,开展“非遗展演”“非遗进社区”等活动,以文化遗产日、大姚县民间十大传统节日为载体,开展传承人培训、技艺展演等,加强民间艺术队伍的培养,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大姚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省、州级传承人为重点,安排新剧节目进行排练、演出和传承,举办全县民间艺人才艺大赛、彝族梅葛比赛、服饰展演和左脚舞大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传承;将非遗保护与舞台艺术相结合,国家级非遗项目“彝剧”在非遗保护工作推动下,以传承促保护、以创新求发展,先后编排演出彝剧《巧调解》《魂系彝山》《马樱花又开》,革命情景剧《蜻蛉忠魂》《赵祚传》等剧目。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非遗工作保障措施

建立领导机制,全县各级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了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文化馆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健全投入机制,设立了专项资金,不断加大非遗保护投入力度。近年来,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大姚县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72万元,省、州支持资金1095.98万元,县级安排非遗经费294.91万元。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环境

通过QQ群、微信、网站平台等媒体对非遗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让非遗成为宣传大姚深厚文化底蕴的独特“符号”;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在文化遗产日、大姚县民间十大传统节日演出时,积极开展非遗节目展演,积极联系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通讯员 赵海霞 文/图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