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左脚舞,是彝族人民在长期的刀耕火种生活习俗中形成的以娱人、交往、健身为目的,以歌、舞、乐活动为内容,并包含了彝族人民对天、地、日、月、火、虎、自然崇拜及诸多文化表现形式的代表性传统舞种。左脚舞高度集中了彝族音乐舞蹈艺术,是彝族传统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今,彝族左脚舞已经广为普及,在楚雄市的桃源湖、彝人古镇、市民广场、文化活动中心和一些小区内,人们都在自发跳左脚舞,彝族左脚舞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娱乐的大家乐舞蹈。
【元谋花灯】
元谋花灯 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元谋花灯形成于明朝洪武年间,成熟于明末清初,流行于元谋县广大汉族地区,是一个以民间歌、舞、乐为基础,吸收外来剧种、剧目、音乐、表演形式,融合地方山歌、小调和民间舞蹈而逐渐形成的地方剧种。元谋花灯有传统剧目72个,花灯曲谱151首,因为剧目、曲目众多,观赏性较强,曲调动听,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姚安花灯】
姚安花灯 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姚安花灯是云南花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发源于光禄镇小邑村的“小邑拉花”,光禄镇、栋川镇的花灯小戏、莲花落。姚安境内汉族男女老幼都能歌善舞,每年正月是发灯贴跳花灯的旺季,犹以春节前后为盛。表演多为由打岔人先唱祝词,然后拉花,再演出折子戏,在演出中都有锣、鼓、钹、小锣和笛子、二胡、月琴、三弦等乐器伴奏,并在行进中或耍龙或耍狮子。姚安花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底蕴深厚,风情浓郁,独具特色,流传较广。在唐朝末年开始形成,发展至明代最为兴盛并世代相袭相传,是至今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赏心悦目而遍及全县村村寨寨的传统戏剧。
【彝族左脚舞】
彝族左脚舞 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彝族左脚舞是楚雄人民广为喜爱和流传的一种舞蹈,是一种对楚雄彝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的民族民间代表性舞蹈艺术。主要发源地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现流传于楚雄州境内及周边地州县。
彝族左脚舞,是彝族人民在长期的刀耕火种生活习俗中形成的以娱人、交往、健身为目的,以歌、舞、乐活动为内容,并包含了彝族人民对天、地、日、月、火、虎、自然崇拜及诸多文化表现形式的代表性传统舞种。左脚舞高度集中了彝族音乐舞蹈艺术,是彝族传统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今,彝族左脚舞已经广为普及,在楚雄市的桃源湖、彝人古镇、市民广场、文化活动中心和一些小区内,人们都在自发跳左脚舞,彝族左脚舞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娱乐的大家乐舞蹈。
【彝族梅葛】
彝族梅葛 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彝族创世纪史诗“梅葛”,取名于一种彝族曲调名称,“梅葛”一词是彝语译音,“梅”是”说’的意思,“葛”是’古”的意思,“梅葛”就是说唱远古故事的意思。彝族把自己的历史故事,用“梅葛”这个曲调演绎传唱,因此被称之为梅葛。它广泛流传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马游坪,大姚县昙华山、三台乡、桂花乡,永仁县直苴,牟定腊湾等彝族聚居地区。它没有文字记载,千百年来,彝族人民口耳相传保存至今。现还流传的彝族梅葛创世史诗长达 5770 余行,分为“创世”“造物”“婚事和恋歇”“丧葬”四个部分,其种类有“老年梅葛”“中年梅葛”“青年梅葛”“娃娃梅葛”四种类型。
彝族梅葛从产生的那时起,就伴随着彝家昼夜不熄的火塘歌唱着。经世代口耳相传,成为流传千古的原生态民族民间口头创世文学遗产,是彝族的“百科全书”,被彝族人民视为本民族的“根谱”。
【民族民歌】
民族民歌(彝族酒歌)于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族民歌(彝族酒歌)主要流传于武定、牟定、大姚、双柏等彝族集聚地,是彝族文化的象征,是一种粗犷、古老的民歌艺术,有着上千年的歌唱传统。彝族酒歌具有口语化的特点,语言形象、生动,被誉为“天籁之音” ,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和艺术魅力,充分体现了彝族人民的艺术智慧和才能。在许多社会场合中,彝族酒歌起着“以歌代言”的功用,也是彝族各支系间世代密切交流、融会贯通、相互渗透的艺术珍品,她含有历史、宗教、祭祀、商贸、饮食、服饰、歌舞、农耕、星占等诸多文化内涵和大量的文化信息,具有历史学、民俗学、人类学的重要价值,是研究古代彝族社会、经济、宗教、礼俗十分宝贵的重要文献。
【姚安坝子腔】
姚安坝子腔 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姚安坝子犁田踩耙的男人,边犁田唤牛,边与栽秧的妇女对唱小调,久而久之,就把牛歌和秧歌小调溶为一体演唱,成为别具一格的姚安坝子腔调而名满彝州。姚安坝子腔分为上坝子腔和下坝子腔两种,唱词分为主词和副词两部分。坝子腔的音乐多是高音,演唱者大都用小嗓,有的大、小嗓结合使用。姚安坝子腔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演唱风格,曲调高亢、抒情、优美,演唱形式从单一的对歌,发展为表演唱、歌舞、说唱、戏剧,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彝剧】
彝剧 2008年6月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彝剧主要分布于楚雄彝族聚居的大姚、永仁、双柏、禄丰、武定、南华等县。1957年,彝剧被国家文化部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剧种之一。彝剧的形成从最初简单的一个故事发展到有固定文学剧本、人物、唱腔以及在舞台灯光道具、布景、服饰等配合下,从简单的歌舞表演,发展到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剧种。其基本特征是在彝族白话腔的基层上,融入民间歌舞乐为一体的演唱方式,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和浓郁的民族风格。语言上,采用汉语彝腔,突出人物个性特色,准确地表达人物性格及心理活动。同时,表演上结合彝族人民能歌善舞的特点,大量采用彝族的“左脚舞”“跌脚”“跳乐式”“打跳”等生活动态和服饰,丰富了人物形象,充分表达了彝族人民思想感情,具有重要的地方民族艺术价值。
来源:楚雄非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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