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召开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会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1月12日,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会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文山召开。

表彰大会上,文山州委书记陈明指出,文山州委、州政府召开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会暨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旨在全面落实省、州党代会部署要求,表彰先进,总结成绩,动员全州上下再擂战鼓、再掀热潮,把文山打造成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陈明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全过程,继续画好“同心圆”,唱好“协奏曲”,推动文山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让“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成为文山各族群众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陈明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始终是文山州的工作主题,做好民族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推动文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动起来、跑起来、干起来、实起来。一是要打牢政治基础,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上作出示范;二是要打牢思想基础,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三是要打牢情感基础,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四是要打牢物质基础,在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上作出示范;五是要打牢法治基础,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作出示范;六是要打牢实践基础,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作出示范;七是要打牢安全基础,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上作出示范。

随后,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马开能到会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并为其授牌。

据了解,此次表彰大会中,文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文山学院受表彰的模范代表,州民族宗教委、教育体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此外表彰大会还以电视会议形式设有3个州分会场,8个县(市)分会场。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何雨珍 文

文山州民宗委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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