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何雨珍 实习记者 饶月灵 文/图)1月14日上午,《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
记者从会上据悉,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要求,2021年12月,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云南实施标准》),明确了现阶段云南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
发布会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绍鸿介绍,《云南实施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
为了增强群众对实施标准的可读性、责任单位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云南实施标准》明确和细化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支出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和服务流程。特别值得介绍的是,较国家服务项目,云南省还增加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这1项,该项目在云南省已实施多年,政策依据、支出责任较为明确,长期以来对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利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各级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引导各州(市)对照省级要求,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用到人民群众生活当中最关键的环节,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
有利于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是健全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基础标准,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本领域的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各地确定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基层服务机构实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逐步实现全省公民都能够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有利于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出台《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标准,是全省各级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健全完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推动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有利于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外,刘绍鸿还表示,《云南实施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有利于云南省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