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群众性文艺作品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各种艺术形式演绎伟大时代、反映多彩生活,为玉溪奋力推进“一极两区”建设注入更加深厚的文化底蕴,玉溪市文化馆面向全市专业和业余文艺创作者开展群众性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激励广大文艺者用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讲好生动精彩的玉溪故事,继续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推动玉溪市群众性文艺创作繁荣发展。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

二、征集作品范围

戏剧(小戏、小品)、曲艺(相声、快板、民族曲艺等)作品脚本。

三、征集条件

1.全市专业和业余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2.作品须在2017年以后创作,且具有独立完整的版权。

3.在全省政府性文艺评奖(如:彩云奖、歌舞乐展演)已获奖作品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4.应征作品应体现时代精神,内容健康,语言优美,围绕我市“一级两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英雄模范及道德模范事迹等弘扬社会主旋律的现实题材进行创作,全面展现我市开放、现代、活力的文明城市风貌,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

5.应征小戏剧本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小品剧本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16分钟,曲艺剧本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四、评审方式及成果运用

1.由玉溪市文化馆负责组织行业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2.玉溪市文化馆挑选部分优秀作品,邀请作者参加戏剧、曲艺作品创作培训班,由专家对作品脚本进行修改提升,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市文化馆承担。

3.玉溪市文化馆挑选部分优秀作品组织排演,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各类赛事活动。

五、报送要求

1.应征作品为电子文稿(WORD或WPS),每个文件包含1部作品。格式要求:A4页面,两栏,页边距为适中,段落为单倍行距;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小四号。作品中所有人物不得使用简称。每个作品都需撰写梗概,并标注在正文后面一并上传。

2.每部应征作品的署名人不超过3人;同一投稿人的应征作品不超过3部(含联合署名)。

3.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稿件投稿,各县(区、市)作品由当地文化馆统一收集,并进行初选后报送;

4.应征作品及《作者信息登记表》(附件)投送至邮箱1263764934@qq.com。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联系人:李晓丹;联系电话:2050137;18987744289。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人须保证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及其他法律问题,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其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与作者共有,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及改编权归活动主办方及其推荐的演出单位,作品首演权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无活动主办方书面许可,该作品不得参加其他评奖,亦不得由非指定剧团排演。

3.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附件:《作者信息登记表》

玉溪市文化馆

2021年1月14日

来源  玉溪市文化馆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