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将如何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5年(2021-2025年)内将如何具体实施?

导读

大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云南省历史文化资源最富集的州市之一。自1982年大理古城列入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全州共有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3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6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0个,中国传统村落130个,历史建筑544处,各项历史文化资源均位居全省前列。

(图片来源于“大理发布”微信公众号)

近日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

实施方案和大理州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明确了

大理州如何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

和5年(2021-2025年)内

如何施行具体方案的事项

内容如下

↓↓↓

一、大理州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

——到2025年,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启动大理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剑川成功申报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州列级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数量达到35个以上。争取将更多资源条件较好的省级名镇、名村申报为国家级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名录进一步完善。全州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价值的载体得到充分挖掘,列级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数量占比位居全国州市前列。名城示范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历史文化资源成为“美丽大理”建设和“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的重要支撑要素之一。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良好态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名城保护成为全国典范。

——到2035年,大理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全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全面完善,名城示范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州形成资源特别丰富、挂牌保护管理有力,活态发展和利用层次较高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新格局。全州历史文化、民族特色、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精神实质得到充分彰显,大理历史文化资源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得到整体提升,成为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名城管理达到国际一流。

(剑川古城 图片来源于“今日剑川”微信公众号)

工作任务

(一)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规章

1.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规体系

2.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体系

3.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技术体系

(二)构建历史文化资源体系

4.挖掘历史文化资源

5.挖掘历史人文要素

(三)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综合承载能力

6.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7.推进名城智慧化建设

(四)提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8.落实保护管理责任

9.加强精细化管理

10.强化历史风貌保护

11.严格项目建设管控

12.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五)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13.引导资源合理化利用

14.加快项目建设

15.促进资源活性化发展

(六)扩大历史文化资源影响力

16.实施一批文化项目工程

17.营造宣传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州级各部门和各县(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历史文化遗产要有敬畏之心。要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精神,做好我州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历史文化资源的品质和内涵,为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全域旅游发展做好资源载体,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每年州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县(市)要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重点保障规划编制、资源普查、列级申报、历史建筑修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纳入“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要用好、用活奖补资金,重点投向基础设施改造和传统风貌整治提升等项目。制定合理的奖补措施,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鼓励对私人产权历史建筑和民居建筑进行修缮加固。加强对社会资本投入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引导,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谋划

各县(市)要立足于自身资源优势,结合历史文化资源体检和名城示范带建设等重点工作,科学谋划好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品质提升和活化利用等实施项目。抓紧抓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加强向上对接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支持的项目库。加大项目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力破解资金、用地等制约要素,促使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四)强化人员培训

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要通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和组织专题培训班、现场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把历史文化保护管理纳入年度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充分学习借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要加强传统建筑工匠培训,传承传统技艺,为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提供技术条件。

(五)严格监督管理

要发挥文旅(文物)、规划、住建、城市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领域的行政监管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违反保护法规和保护规划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行政监管。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努力构建城乡全覆盖、全民共参与的历史文化资源监管机制。全面推广云计算、大数据、无人机、移动监控等高新技术在历史文化资源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提升监督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六)强化问责问效

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州对县(市)考核的年度目标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州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市)要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部门和乡镇落实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继续加大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领域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问责力度,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绩效作为县(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敢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图片来源于“大理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大理州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方案》明确

到2025年,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启动大理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剑川成功申报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州列级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数量达到35个以上。争取将更多资源条件较好的省级名镇、名村申报为国家级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名录进一步完善。全州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价值的载体得到进一步挖掘,列级保护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数量占比位居全国州市前列。名城示范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历史文化资源成为“美丽大理”建设和“大滇西旅游环线”示范区的重要支撑要素之一。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良好态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名城保护成为全国典范。

基本原则

(一)区域统筹,整体保护

(二)规划引领,机制保障

(三)完善设施,提升品质

(四)安全运行,精细管理

(五)合理利用,创新发展

(六)凸显特色,打造品牌

(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杨继培 摄)

主要任务

(一)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规体系

1.力争2025年12月前制定出台《大理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2.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3.力争2025年前剑川县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巍山、漾濞县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4.制定出台全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有关实施意见,州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法规体系。

(二)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体系

1.编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新一轮保护规划(总规层面)。

2.编制街区保护规划和名城(镇、村)保护详细规划(详规层面)。2022年12月前完成漾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前完成巍山(府城、卫城)、剑川(古城、西门外街)、大理(喜洲、古城、龙尾关)、鹤庆云鹤古街、祥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前完成全州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3.编制示范带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1年12月前完成《大理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带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技术体系

州级成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技术研究,制定州级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规范,2022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大理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利用技术导则》。各县(市)按照“一地一策”要求,针对资源对象在2022年12月前制定保护技术导则。

(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

1.加大列级申报工作力度。

2.加快剑川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

3.开展历史建筑全域普查工作。

4.开展传统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建筑评估认定工作。 

5.挖掘红色历史文化资源。

(五)挖掘历史人文要素

加强历史人文要素调查,深入挖掘一批历史人物、历史故事、历史重要事件,整理一批历史书籍、民间故事、民间传说,打造一批以历史文化、民族特色为主题的高水平演绎节目和传统文化活动。2023年12月前完成全州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人文要素调查和挖掘整理工作。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区域交通设施建设,建设连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的陆路快速交通网络,构建全州历史文化资源互联互通,发展重点各异,产业带动互补,历史文化资源共享的保护利用新格局。通过体检查找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精准实施一批水、电、路改造项目,加强“两污”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充分利用历史建筑和疏散腾退空间,配套建设社区服务、游客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和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游客的满意度和居民的获得感。

(七)推进名城智慧化建设

加快推进以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旅游、智慧创新四大体系为主体的智慧建设。2022年12月前,大理、巍山、漾濞、剑川四个历史文化名城完成数字测绘和三维建模工作,2025年12月前全州名镇、名村完成数字测绘和三维建模工作,构建大理州历史文化资源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平台,2023年12月前,全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基本实现智慧厕所、智慧停车、智慧导游等智慧化应用,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在旅游发展较为成熟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逐步推广刷脸支付、聚合支付和5G无人商店等项目实施,2025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

(八)落实保护管理责任

2022年12月前州级和各县(市)要厘清各部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职责,明晰责任分工,理顺工作关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的管理新格局。各县(市)要针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等具体资源对象,明确属地管理机构,细化落实管理责任,探索建立到村级的历史文化资源巡查员制度。

(九)加强精细化管理

1.定期开展体检评估

2.强化全要素管理

3.加强动态监管

(十)传承历史风貌

1.实施历史风貌整治提升工程

2.实施历史建筑加固修缮工程

(十一)严格管控项目建设

各县(市)要制定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项目建设管控的政策措施,建立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建设的管控。各县(市)要将经批准的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把风貌管控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强化保护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同级历史文化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历史风貌保护要求的项目,规划管理部门不得进行规划审批。项目竣工后,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历史文化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复核,确保项目建设符合保护规划的各项要求。

(十二)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2022年12月前各县(市)要制定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案,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消防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精准化治理工作,提升火灾防范水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大理、巍山、剑川、漾濞四个历史文化名城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12月前完成7个历史文化名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前完成“四名一传”精准化治理的各项工作。

(十三)引导资源合理化利用

各县(市)要制定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引导,全面促进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至2025年12月各县(市)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率力争达到30%以上。探索历史建筑收储利用的循环可持续模式,形成相对成熟和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强与优质企业的对接联系,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的政企合作,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管理的市场化运营。

(十四)加快项目建设

1.推进体检和活化利用项目建设

2.推进名城示范带建设

3.推进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4.推进茶马古道大理段项目建设

(十五)促进资源活性化发展

1.打造历史文化资源品牌

2.促进遗产资源可持续发展

3.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与“文、商、旅”融合发展

(十六)实施一批文化项目工程

1.启动世界遗产申报工程

2.推进国家方志馆南方丝绸之路分馆建设工程

3.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

4.推进文物古迹保护工程

5.推进专题博物馆建设工程

6.推进建筑文化展示工程

(十七)营造宣传良好氛围

州级各部门和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博物馆、展览馆等载体,多措并举做好历史文化资源的宣传工作。高质量开展县(市)域历史文化资源宣传视频的拍摄制作工作,为宣传和推荐提供高质量影视素材。每年在州级以上媒体平台专题宣传不少于10次,每年举办主题的活动不少于2次。通过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扩大历史文化资源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图片来源于“大理文旅”微信公众号)

来源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