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云南省创新创业活力,2022年1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发〔2022〕3号)。为宣传解读好该项政策文件,2022年1月20日,上午10:00,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退役军人厅、共青团云南省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项政策文件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郭金华从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和特点三个方面做个简要介绍。

出台《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是结合云南省实际,针对创新创业短板弱项,坚持“管用、有用、能用”原则,从平台建设、人才扶持、创新生态培育等方面提出针对性举措。力求让创新创业主体多起来、创新创业平台强起来、创新创业生态活起来,推动云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

《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立足解决关键制约、提升创新创业活力,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的角度,提出了针对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激发各类创新创业群体活力、培育完善创新生态、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11条举措。

第一,针对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出了3条措施。

一是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对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经济大县全覆盖,对省级本科院校全覆盖,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全覆盖。

二是开展存量创新创业平台提质行动。每年择优遴选10个创新创业平台,对在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等方面评定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是实施优质创新创业平台引育行动。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平台运营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建创新创业平台3年内进入国家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进入省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二,针对激发各类创新创业群体活力,提出了2条措施。

一是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入乡返乡人员等群体创新创业。支持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二是强化创新创业典型示范。每年评选50名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并给予每名10万元奖励。

第三,针对培育完善创新生态,提出了3条措施。

一是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兴办创新创业平台。租赁政府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载体作为办公场所的,3年内租金按照“先交后返”方式给予全额减免。

二是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比重。支持专利持有者创办企业,推出“孵化+推广+迭代”全生命周期培育模式。

三是提高第三方服务水平。对单项服务的兑付额度最高可达服务金额的50%,每家科技型企业每年可申领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总额最高可达30万元。

第四,针对强化组织保障,提出了3条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领导。充分发挥省级、州(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开展疏解行动。

二是强化财税保障。多渠道筹集创新创业资金,推动各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将减税降费的红利惠及创新创业企业,并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特色财税政策。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各媒体力量,加强对大型创新创业活动宣传报道,包括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创新创业大赛、“创响中国”等。同时,总结推广好先进经验做法,树立云南创新创业典型,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在回答记者提问中,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华明确表示,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云南省现有上百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是全国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大省。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的出台,是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的具体举措,在多个方面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尊崇和优待,保障了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优待,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云南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少,双创服务保障能力低的情况,《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明确了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实现对退役军人全覆盖,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提供孵化服务。

二是针对云南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融资难的情况,《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大支持对退役军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倾斜力度。退役军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退役军人申请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下一步,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把创业就业的工作纳入到省政府大的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中,进一步研究对退役军人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

《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密切结合云南发展实际,围绕破除创新创业制约因素、补齐创新创业短板,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聚焦创新创业关键要素,抓住创新创业平台、创新创业群体、创新创业生态三个方面,找准突破制约云南省创新创业纵深推进的难点、堵点,从小切口入手,找准发力点,推动创新创业走深走实。在充分梳理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的“升级版”,具有良好政策执行基础;制定的11条措施均提出了明确的支持事项,可操作性强。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涉及云南省发改、工信、财政、教育、科技、人社、退役军人厅、农业、团省委、省妇联等多个部门管理的创新创业平台,聚焦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青年、妇女等多个重点创新创业群体,政策覆盖面广、扶持力度大。政策制定之初就得到了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在后续政策落实推进过程中,将集合多部门力量,共同发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以政策红利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文旅头条见习记者 李思达 文/图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