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旅游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进驻云南,启动对“不合理低价游”的专项督查,云南也开启了对“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乱象的全面整治。9日下午,云南报业旅游传媒、云南泛亚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邀请业界大咖举办了第九期“就爱聊”主题沙龙。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法学院院长张树兴认为,实际上,针对旅游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健全,关键在于如何让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执行。
买卖都要管
“如果棒子只打卖家不打买家,是不会有效果的”,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汪涛说到。从2002年开始,政府以及各部门就已经开始重视不合理低价,也出台过很多整治不合理低价的办法,但是整治不合理低价是一个持久战,是需要引导、梳理、重建的过程。在他看来,法律还需要继续完善修缮,旅行社操作“不合理低价”是违法的,但却没有对消费者故意购买低价旅游产品的情况做出规定。
说到法律,云南泛亚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凯认为,《旅游法》是用来规范整个旅游链条之间关系的,并不单单只是专门针对“不合理低价游”。赵凯还认为,现行《旅游法》中备受关注的第三十五条在法律实务中操作性不高,“今年三月份我到全国一些旅游热点城市也问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少有依据第35条进行查处的,目前在处理不合理低价时基本都按照虚假宣传和欺诈来进行处理。”昆明市旅行社协会会长朱伯威则认为,《旅游法》是一部很严密的法律,触及到的内容十分细致,目前,中国尚处于粗放型的旅游发展市场,正不断向成熟型市场转变,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退货怎么玩
不久前成立的云南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受到广泛关注,云南省旅游商会秘书长李瑜敏在发言时重点澄清说,无理由退货是有前置条件的:
1、退货换货的商品须在自购物之日起的30天以内;
2、购买的商品必须在通过云南省评定的旅游购物店范围内(目前通过评定的旅游购物店共有157家,非此范围内的商品退换货将转由购物店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及工商部门处理);
3、出具购买凭证(商家开具的收据或者发票均可);
4、退换货商品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
“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全国甚至全世界,都是个新事物,主要是希望通过市场倒逼,有效降低旅游投诉率,基于这样的考虑成立了这个中心”,李瑜敏说,“下周开始,我们将加强400公益电话的宣传力度,探讨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建立长效汇报的机制”。
导游自由执业,自由吗?
在旅游行业的漫长产业链条上,每当发生重大舆情,旅行社和导游总是首当其冲被置于聚光灯下。导游体制改革一直受业界关注。昆明市导游协会会长李伟透露,他们正在做昆明导游实际从业情况的调研,数据分析显示,昆明的持证导游中,有3000多人实际带团,4000多基本不带团,2000多是“打酱油”导游——偶尔出来带带团。去年开始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改革,国家旅游局对自由执业导游是有严格界定的:只能做讲解和向导。
云南报业旅游传媒主办的第九期“就爱聊”主题沙龙,大咖们就云南旅游界当下的热点话题展开观点交锋,在各种观点碰撞下,激发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更多嘉宾详细言论,详见下周《春城晚报•城市生活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