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重点舞台艺术作品的通知来了!

关于报送重点舞台艺术作品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文化企事业单位、艺术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进我省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提升工作,近期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进行重点扶持和打造,为全力冲刺“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华大奖等全国性艺术赛事做好准备,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包括京剧、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舞蹈诗和大型交响乐等舞台艺术作品,作品应为新创剧目,并已于2019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首演。  

二、各地、各单位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个。  

三、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一)《云南省重点舞台艺术作品申报表》(附件)一式10份,同时上报电子版(word表文件名:地区+单位+作品名称)。

(二)作品高清视频1份(存储在U盘里),节目单5份。

(三)申报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的,须提供当地民族宗教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报送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燕,0871-64608324  

附件:云南省重点舞台艺术作品申报表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 代汪媛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