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示了
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
拟入选讲解员名单
云南3人拟入选
(网页截图)
云南拟入选讲解员名单如下
王艳霞(女)
所在单位:王复生、王德三烈士纪念馆
胡晓娟(女)
所在单位:昭通市博物馆
邹悦(女)
所在单位: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红色旅游指导处
联系电话:(010)5988192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此次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
培养项目为期3年
通过培训提升、宣传交流、实践锻炼
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和培养
使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成为
红色基因的坚定传承者
红色故事的精彩讲述者
红色精神的生动诠释者
红色文化的忠实传播者
红色风尚的有力引领者
真正树立行业标杆
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
主要有什么培养内容?
能获得哪些经费支持?
接着往下看
培养内容
(一)培训提升。文化和旅游部将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技术、资金、培训等方面予以配套扶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二)宣传交流。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中央媒体、部属媒体对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进行专题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红色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三)实践锻炼。文化和旅游部在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展会活动中,提供开拓眼界视野、提升知识储备、锻炼讲解技巧、展示职业风采的平台,增加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实践经验。
(四)建立机制。文化和旅游部向入选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人员颁发证书及徽章,适时将优秀代表纳入各级人才评选及相关表彰奖励活动。在3年培养项目期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如发生违法违纪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则取消入选资格,收回证书及徽章。
经费支持
(一)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经费标准为每年1.2万元/人,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划拨至入选讲解员所在单位。项目设执行办公室,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如取消入选资格,收回培养经费。
(二)入选讲解员所在单位负责按有关财务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并向文化和旅游部开具正规发票(付款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内容: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并附收款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寄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现金、卡券等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
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