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正式公布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23号)要求,经广大业主积极申报、州(市)文旅局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厅务会审议、征求州(市)文旅局意见、厅政务网公示等环节,确定云南省第一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集聚区落实落细各项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集聚区建设支持力度,不断丰富文化和旅游业态,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第一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27日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