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旅游业恢复发展 云南出台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

3月31日,云南省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和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出台的《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服务业政策》)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帮扶行业,有针对性地推出帮扶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对缓解旅游企业困难、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助力旅游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针对旅游业推出帮扶政策措施

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新介绍,《服务业政策》立足云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两年多以来,全省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服务业受到的严重影响,从财税、金融、产业、就业以及精准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协同发力,提出4个方面、32条具体措施,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其中,《服务业政策》针对旅游业,提出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保金、缓缴失业保险、完善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加大信贷投放、通过工会活动和政府采购促进消费、降低旅游业企业融资成本、加大旅游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6项针对性政策和措施。

此外,《服务业政策》还专门出台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对标国家要求,围绕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认真严格落实“4个精准”疫情防控措施和“8个不得”防疫政策要求2项措施。

旅游业帮扶政策亮点多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娄可伟介绍,此次14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的《服务业政策》,将旅游业作为重点帮扶行业,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揽子帮扶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为缓解旅游企业困难、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助力旅游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系列举措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和亮点。

一是统筹防疫和发展。旅游业恢复发展进程与疫情形势息息相关,《服务业政策》明确提出了落实“四个精准”防疫措施,要求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三个不得”精准防控要求,并要求针对服务行业特点,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的问题的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为有效恢复和保持旅游业发展正常秩序、稳定企业经营预期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是拓展市场经营空间。当前,受疫情影响,出入境旅游全部关闭,跨省团队游反复熔断,群众出行意愿降低,旅游市场需求不足,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经营十分困难。《服务业政策》回应业界期盼,明确提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同时,明确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仅为疫情影响下的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拓市场稳经营提供了支持,还为今后相关旅游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消除了障碍。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针对旅游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服务业政策》明确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同时,针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住宿、旅游演艺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展民俗贷、银税贷等业务,分类予以便捷有效的信贷支持。

四是着力降低经营成本。《服务业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的普惠性政策和专项措施。如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政策等,涵盖了减税降费、稳岗返还、房租减免等多个方面,通过政策叠加形成合力,将有效疏解旅游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五是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与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关联密切。《服务业政策》将这些行业一并纳入帮扶范围,推出一系列专项扶持政策,强化了政策集成效应和产业协同作用,在纾解相关行业困难的同时,也增强了旅游要素的供给能力,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游客体验、激发行业活力,营造有利于旅游出行的良好环境,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

娄可伟表示,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尽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协调联动、政策评估、督促落实,将《服务业政策》与此前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32条”“旅游业恢复发展20条”以及省级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文旅行业纾困13条”等政策统筹起来,一体推进落实,充分发挥政策集成和叠加效应,促进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航  文赵嘉 图责编 刘榕杉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