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县出台奖励办法促进旅游发展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政府日前出台《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鼓励文化旅游项目引进、品牌创建推广、旅游新业态发展、“湘鄂边消费新蓝海”专项、旅游人才扶持等八方面提出20个具体奖项。

《办法》明确,对县域内新评为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被新评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单个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南县,游览1个及以上有价景区(含等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点)并进行消费,且在县内住宿1晚及以上,年度招徕人数累计在500人至5000人次的,按每人次10元的标准奖励;累计招徕5000人次以上的,从第5001人次起,按每人次15元的标准奖励。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文旅项目(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投资奖励。

《办法》奖励对象为招徕游客到南县旅游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县内各A级旅游景区(点),在该县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的旅游相关企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合法成立的社会团体,该县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网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