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开始啦
为打造屏边“康养苗城”的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彰显屏边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扩大屏边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朋友认识屏边,了解屏边,走进屏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屏边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具体征集方式如下:
主办单位
中共屏边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征集内容
(一)屏边县城市形象标识logo、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屏边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的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
评选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征集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作品设计要围绕文化旅游主旨,准确反映屏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屏边文化旅游形象。
设计风格要创意独特,个性鲜明,构图新颖,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认知度高,具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和宣传吸引力。
形象logo将应用于屏边城市、文化旅游宣传,须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在名片、宣传品、纪念品、文创产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市场营销活动、宣传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设计稿应分别包括设计的图样(图形标识)、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和文字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提交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或PSD,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宣传口号
作品要突出“民族文化、休闲康养、绿色生态”等特色基调,充分展现屏边县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优势。
作品要语词精炼,主题鲜明,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方便传播,口号不超过10个字。如:“美丽苗乡·森林屏边”等具有宣传记忆点和吸引力的口号。
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并适用于广告宣传需要。
奖项设置
应征屏边城市、文化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分别评选出入围奖、优胜奖。
(一)入围奖:评选出城市、文化旅游形象logo作品各10项入围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评选宣传口号10条入围,奖励价值200元星级酒店抵扣券1张。
(二)优胜奖:在入围奖中最终评选形象logo作品2项,奖励10000元;宣传口号2条,奖励3000元。
(上述奖金金额为人民币税前金额,奖金如涉及税金由优胜奖自行缴纳。)
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入围奖的评选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屏边县文化旅游形象logo、宣传口号入围作品,将通过“苗乡屏边”APP进行线上投票。评选结果将在屏边县“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上公示。
投稿须知
(一)投稿方式:应征作品及相关文件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投稿。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486341781@qq.com,邮件题目统一为:屏边县文化旅游形象logo或宣传口号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投稿内容:形象logo或宣传口号投稿作品和屏边县文化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同时需提交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活动咨询电话:0873-3221201;
孙老师,15752629599。
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为最新原创或未发表过作品,保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投稿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活动组织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活动组织方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二)每人(组织)投稿的数量不超过3条,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
(三)应征作品获奖后,其版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完整知识产权即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同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应征者及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
(四)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五)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整理
来源: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