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5月19日讯(记者 戴璐岭)记者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非遗工坊从场地、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应享受的12条政策,以及认定程序、部门职能职责等,对进一步加强四川非遗保护,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将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2017年以来,文旅部、国家扶贫开发局连续两次发文,在全国部署开展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工作。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和文化扶贫事业的新路径。为引导鼓励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2021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出台《关于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为贯彻落实文旅部等三部局文件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省文旅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制定了《办法》。
四川目前各地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的非遗工坊或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上千家,在有效保护非遗项目的同时,解决了就业,促进了增收,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文旅厅和省扶贫开发局命名了泸州市马嘶苗族乡建新茶等50家工坊为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享受了税收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在全省发挥了示范作用。下一步,省文旅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全省县级相关部门做好非遗工坊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旅强省等国家、省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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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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