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疫情形式变化,近日,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入(返)香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5月20日起,入(返)香人员管控要求如下:
一、低风险地区入(返)香人员
省内低风险地区、省内边境县、市和省外入(返)香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绿卡,行程卡未带*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正常通行。
二、重点涉疫地区入(返)香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返)香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高风险地区入(返)香及红码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香及红码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中风险地区入(返)香及黄码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香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健康码为“黄码”的入(返) 香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隔离期间查明赋码原因,赋码地为省内其他州市的,根据行程情况结合省内其他州市赋码政策执行,赋码地不清的,按照中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五、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入(返)香人员
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返)香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时间从离开带*地区第二天开始计算),分别在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无居家条件的,到指定居家健康监测酒店(云品花园酒店居家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六、对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
由目的地社区(村)开展7天健康监测服务,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到达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
七、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地区的入(返)香人员
14天内有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江西省上饶市、宜春市,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青海省西宁市,四川省广安市,天津市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入(返)香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时间从离开风险城市第二天开始计算),核酸检测实行隔日检测,首末次双采双检。
上述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无居家条件的,到指定居家健康监测酒店(云品花园酒店居家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八、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各乡镇、社区、宾馆、酒店、客栈、景点景区等要严格扫码、验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工作,发现高中风险地区入香人员、红黄码人员、带“*”人员等要立即报告属地指挥部或市疾控中心,并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防控措施。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0887-8293181,香格里拉市疾控中心0887-3065986。
来源 迪庆日报传媒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