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9日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通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调整和优化核酸检测时间要求等事宜。
一、自6月1日零时起,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离沪人员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免除抗原检测证明)。来沪返沪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源 中国旅新闻网
责编 代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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