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暂退质保金100万元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政策,积极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

疫情发生后,旅游行业陷入困境,为支持旅行社度过危机,弥勒市依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第一时间启动了暂退旅行社80%质保金工作,指导帮助7家旅行社暂退质保金72万元。2022年,按照《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精神,继续执行质保金退还政策。对2020年已暂退质保金80%或未退的旅行社,以及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新设立,且已依法交纳质保金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100%质保金,且延长企业补足质保金期限,从2022年2月5日延至2023年3月31日。经积极宣传引导及协调落实,弥勒市4家旅行社申请暂退质保金28万元。截至目前,弥勒市为旅行社暂退质保金共计100万元。

此举有效解决了旅行社资金短缺问题,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用实际行动全面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对促进全市旅游业恢复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通讯员 程洁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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