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6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一周年。

一年来,云南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持续加大对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游艺等公共服务场所的专项清理检查,清除文化垃圾,努力消除各类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期,昆明市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查处了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昭通市鲁甸县文化和旅游局查处了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丽江市古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查处了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KTV)接纳未成年人案,昆明市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局查处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以上案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案件违法事实及情节,分别依法给予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继续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严格履行文旅市场执法监管职能,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和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等行动,切实保障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安全、文明、有序。

通讯员 杨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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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代汪媛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