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场所版)》发布

为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27日,文旅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场所版)》,其中要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必须暂停营业,同时要求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场所版)》发放给每个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并督促其张贴在场所显著位置。指南全文如下——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各项防控措施。

(二)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二、基本要求

疫情低风险地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属地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暂停营业。

三、防控措施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

(一)场所防控

1.建立完善场所防控制度和防疫物资储备

(1)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场所要建立完善场所防控制度,明确防控责任人。

(2)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场所要制定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要有属地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有防护物资设备。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2.加强环境消杀防控

(1)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设备(如走廊、前台、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接触的地方),每天清洁消毒两次以上;加强对场景、桌椅、换装间的清洁消毒,每场剧本娱乐活动结束后都应进行及时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2)做好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3)做好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提倡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

(4)做好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5)疫情出现后做好专业消杀和卫生学评价。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时,场所应当立即停业封闭,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隔离和流调。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消费者防护

1.有入口检测措施。入口安排专人值守,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实名登记等措施。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

2.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有安全距离措施。在前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

1.加强疫苗接种。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加强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员工健康培训,员工进入场所应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体温异常者或出现可疑症状的,必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3.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弄湿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

(二)压实防控责任。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和宣传,做好政策传达;压实场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督促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南(场所版)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

一、场所防控(“三有五做好”)

(一)建立完善场所防控制度和防疫物资储备

1.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场所要建立完善场所防控制度,明确防控责任人。

2.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场所要制定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要有属地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联系方式,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3.有防护物资设备。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二)加强环境消杀防控

1.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设备(如走廊、前台、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接触的地方),每天清洁消毒两次以上;加强对场景、桌椅、换装间的清洁消毒,每场剧本娱乐活动结束后都应进行及时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2.做好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3.做好科学餐饮。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提倡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

4.做好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5.疫情出现后做好专业消杀和卫生学评价。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时,场所应当立即停业封闭,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隔离和流调。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消费者防护(“三有”)

1.有入口检测措施。入口安排专人值守,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实名登记等措施。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

2.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有安全距离措施。在前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员工防护(“三加强”)

1.加强疫苗接种。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加强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员工健康培训,员工进入场所应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体温异常者或出现可疑症状的,必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3.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弄湿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四、落实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病例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

来源 文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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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