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协议》,并在该中心挂牌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诉调中心”。旨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积极回应市场经济主体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维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诉求,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提高维权意识,扩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持续优化昆明营商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创新环境的必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德鸿表示,构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并用的“双轨制”保护模式,既体现了公平,又兼顾了效率,对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具有重要意义。今天的签约揭牌仪式将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向了更深层次、更宽维度,为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同保护”体系、“严保护”氛围、“强保护”抓手,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开启了新的里程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波表示,在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诉调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规范、激励和指引作用,持续优化昆明营商环境。法院将继续深化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适应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今年4月,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运行,成为西南地区第一家批复建设、第一家通过验收的地(市)级保护中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会商研判机制、共建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委托调解机制”合作基础上,又在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观摩学习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促成了本次签约,推动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的提质升级。
当天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新挂牌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开启第一审。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邀请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代表参加了旁听观摩。选择该案在保护中心审理对增加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特殊意义。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适应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路径,为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和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