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文旅局部署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

8月2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培训。培训会在省文化和旅游厅设主会场,各州(市)设分会场。

在红河分会场,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纯,非遗科、非遗中心(文化馆)相关负责人,各县(市)项目管理保护单位参加会议。

据悉,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工作,将采取材料审核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部分保护单位的实地抽查。会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就此次评估工作做了部署,省非遗保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做了业务培训。

会后,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对会议相关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王振纯指出,“保护单位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的关键队伍,承担着项目保护的具体工作。今天的培训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如何开展好此次评估工作,会议对各州市提出了要求、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优质完成自查和评估工作。”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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