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引进 楚雄州这个政策干货满满!

楚雄州“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

一、实施“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楚雄州实施“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通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拓宽人才引育渠道,引进储备一批优秀青年才俊来楚就业创业,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充满活力、适应楚雄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优秀青年人才队伍。

二、“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招引名额是多少?

答:从2022年起至2024年,楚雄州将招引国内外各高校毕业、州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来楚就业,并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管理。

三、招引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重点招引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数学类、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人才需求由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司在全州国有企业及州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进行征集。

四、资格条件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具有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学术研究及教学领域声誉较高的高校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三是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是符合招引岗位人才需求,并承诺在楚雄服务期不少于3年。五是存在违法违纪受过处理处分人员,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人员,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受到法律法规限制的人员,不列入招引范围。

五、政策待遇方面有哪些保障?

答:(一)培养期内

1.招引硕博人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薪酬待遇不低于同等条件州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2.引进硕博人才属于“兴楚英才回巢计划”范围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引进的硕博人才,按照楚雄州“1+3+N”人才工作系列政策“40条”,符合条件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进入楚雄州内企业工作满2年的,按照硕士2.4万元、博士 3.6万元标准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生活安居补助。

(2)支持人才继续深造,对在职攻读楚雄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博士,毕业后回楚雄工作服务的学成人员由同级财政给予 50%、最高3万元的学费补贴。

(3)在楚购房居住,且结婚生子、在楚落户购房,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2.8万元的购房补助。

(4)可连续3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不与购房补助同步享受)

4.引进的硕博人才在楚雄工作3年内,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1次。

5.对引进硕博人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设置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建立硕博人才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申报“直通车”制度,对成功取得各类知识产权及各项专利认证的人员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培养期满

1.鼓励引导硕博人才参加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紧缺人才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工作经历从入企工作时起算,应聘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执行八级管理岗、七级管理岗岗位工资。硕士、博士研究生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以超岗位数额聘用,逐步消化。

2.引进硕博人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实施“一乡镇一名硕博生”培养计划。对引进的硕博人才,服务期满的优先推荐进入社区工作。由社区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硕博人才。每年从“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项招录服务期满硕博人才。

4.鼓励支持硕博人才创业。引进硕博人才毕业三年内在楚雄州内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

5.对引进的硕博人员,工作期间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经州、县(市)国有企业推荐,州、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合格,纳入楚雄州“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人才进行培养。

六、招引及培养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招引主体方面。主要有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二是招引方式。由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司征集全州国有企业公司(含县<市>国有企业)人才需求,发布人才招引公告,通过校园招聘、人才专场招聘、具体用人主体引进等方式进行。三是招引程序。人才需求征集→发布人才招引公告→举办人才专场招引会(或通过校园招聘、企业招聘)→接受报名登记、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签订人才招引协议→由用人主体按“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岗位。四是培养方式。招引培养期间由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司及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和培养。对达到州人才政策待遇条件,享受州人才政策待遇。五是管理机制。按年度开展考核评价,对考核为优秀的人才予以奖励,对连续2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楚雄州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楚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一、实施“千名硕博进楚雄”行动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从2022年起至2024年,招引国内外各高校毕业、州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来楚就业,并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管理。招引人才可享受楚雄州人才引进及就业创业各项政策,优先选派参加各类人才培养专项、素质提升培训和实践锻炼活动,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纳入“兴楚英才”和“兴滇人才”专项进行培养扶持。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通过公开招考(招聘)或调任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在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州内企业招用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每招录一名博士生、硕士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用人企业3000元、2000元、1200元、8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二是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三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四是给予一次性生活安居补助。对毕业2年内,属于楚雄州紧缺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来楚企业工作满2年的,按照本科生1.2万元、硕士生2.4万元、博士生3.6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生活安居补助。五是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到楚工作,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2年后,符合条件,按每引进1名博士生1万元,每引进1名硕士生0.5万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六是给予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三、在稳定公共部门就业岗位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有序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统筹全州空编资源,持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吸引高校毕业生服务地方事业发展。二是实施党政专技人才储备计划。持续开展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对州内事业单位专项招引的博士生、硕士生从正式入职楚雄工作起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生活补助,在楚雄州境内安居购房的给予3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加大“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招聘(招募)规模,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就业。对引进或选派到基层一线的各领域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为期2年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并同步享受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待遇。

四、在强化就业见习帮扶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拓展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政策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二是实施楚雄州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培育计划。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对符合楚雄州“紧缺专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到实训基地实习的,给予每月500元,最长3个月就业实习补贴。三是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五、在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对在乡镇村创业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给予贴息奖补支持。州内各类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优先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二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楚雄州创业情况良好、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经评选给予优秀创业者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三是给予创业无偿资助。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楚创办企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给予5000元无偿资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给予基层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乡镇村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五是给予创业园区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区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对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提高到每人3万元。六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七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在提高就业技能水平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给予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的,即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20%(不重复上浮)给予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二是给予“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训补贴。三是鼓励高技能人才留楚就业。对在州内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州内企业就业1年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是开展专项人才提升培训。对毕业3年内到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

七、在加大人才落户安居支持力度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实行“零门槛”落户。在楚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城镇的不受购房、就业、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二是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租房补贴。青年人才在州内企业工作、在楚购房居住,且结婚生子、在楚落户购房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 2.8万元的购房补助。对符合我州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型企业或大型项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引入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住房,可连续3年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自行租住的,可分人才类别按每年1—4万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三是给予继续深造学费补贴。支持州内企业青年人才继续深造,对在职攻读楚雄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后留楚工作2年以上,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最高3万元的学费补贴。

八、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楚雄州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落实实名制服务。开展“1311”就业服务,即为每名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和1次就业见习。二是强化困难帮扶。精准为每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3个以上有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千方百计帮助其就业。支持在城镇公益性岗位中专项设置一批促进乡村振兴岗位,重点安置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就业,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三是加强就业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就业指导,促进教学与就业有序衔接。四是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实施“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筑梦滇楚”就业服务活动,组织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进校园开展专项招聘服务。

九、楚雄州在简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服务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做好就业报到证取消工作。2023年起,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二是做好档案传递服务工作。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或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三是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楚雄州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一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落实评价激励政策。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实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三是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楚雄州稳就业保就业十八条措施

一、在强化技能培训促就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关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最低300元、最高6000元。二是给予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天60元)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20元)。三是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四是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参保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领人员范围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发放。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

二、在鼓励创新创业带就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给予创业贴息贷款扶持。个人“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申请最高额度1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州市级以上荣誉的个人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小微企业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二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基础能力(SYB)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四是给予返乡入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人员首次创办经营实体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五是给予免费场地支持。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并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支持。六是给予创业孵化平台一次性奖补。对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按照规定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在助企纾困稳就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缴费职工总数20%。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二是延续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单位0.7%、个人0.3%)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延续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政策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州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四是给予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吸纳城镇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五是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

四、在聚焦重点群体保就业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二是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给予生活补贴。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四是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是给予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楚雄州内就读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涉藏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脱贫户家庭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六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组织当地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凭其提供的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和外出务工收入证明材料,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七是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八是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按照其发给脱贫人口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九是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脱贫人口符合条件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800元/人/月给予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来源 “楚雄招聘网”微信公众号

责编 王楚云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