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3号

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州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现将离开西双版纳州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4日14∶00起,非必要不离州,离州人员需进行5天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离开。有外出就医、奔丧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需由所在村(社区)核实情况后上报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密接、密接的密接,高风险、中风险、静态管理区域及涉疫风险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2022年10月5日起,景洪市主城区连续3天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2022年9月22日以来已离开西双版纳州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西双版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附:西双版纳州各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2121835

景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3069907、3069908

勐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5125766、5127068

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8120900、8120920

来源:“西双版纳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