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健康提示。
截图自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10月11日健康提示的基础上,对来返怒江州人员健康管控措施如下:
一、近7天有省外、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怒江州,在“落地检”后,实行核酸检测3天2检,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从10月17日起,有甘肃、山西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实行“3+4”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四、有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五、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六、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费用自理)。
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一:怒江州疾控中心最新健康提示
根据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怒江州疾控中心现将来返怒江州人员健康管控措施温馨提示如下:
一、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报备审批,若审核未通过,要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再申报或调整来返怒江州行程。
二、经审核通过的州外来返怒江州人员,进入怒江州健康服务点开展核酸检测“落地检”,即采即走。(除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10月9日以来离开西双版纳州但未持有放行通知来返怒江州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持有放行通知离开西双版纳州、目的地为怒江州的来返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自10月9日起,有四川、贵州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近7天内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六、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七、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费用自理)
八、近7天有省外、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怒江州。
九、货运司机、自驾游客(含骑行)须持48小时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怒江州,在怒江州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非必要不跨州(市)出行,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离开边境县市出州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二:“怒江健康宝”图文使用指引
一、报备入口
入返怒江州人员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信息报备。
(一)可通过手机扫描“怒江健康宝”二维码进行报备。
(二)通过网站:https://jinshuju.net/f/y6xPZF 进行报备。
二、填报流程
进入页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填报注意事项:
1.带红色*为必填项目,需要正确填写才能完成申报。
2.「当前所在位置」需要确认已打开手机/电脑的定位功能后自动获取,若不能获取请检查填写设备是否打开「定位」功能。
3.若有特殊请请通过「其他情况说明」一栏做详细说明。
三、审批查询
扫描二维码进入“怒江健康宝”后,点击「查询审核结果」:
输入申报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审批进度:
来源: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古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