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书写人大工作新华章

(张丽梅 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永仁县人大常委会作为政治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围绕“三个强化”,切实做到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意识,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勤学意识,做到“积土为山、积水为海”。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统一,读报告原文和交流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做到积土为山、积水为海,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日常。对人大系统干部和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共识,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强化使命意识,做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一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始终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开展监督,不断强化监督的“刚性”和“硬度”,及时将人大监督结果向县委进行汇报,通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力保障代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序引导人大代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决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三是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强化代表培训,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查指导等,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的活力,让代表有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切实让人民当家作主。


来源:永仁县人大常委会、楚雄州人大、永仁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张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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