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的公示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六批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全州10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州级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了州级非遗专家进行评审,拟推荐的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67项(项目名录39项,项目扩展名录28项)。现将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7日止。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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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75000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来源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