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

近日,国家文物局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深化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方案》明确,到2025年,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类文物违法犯罪得到有力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针对我国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17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5方面:一是坚持严厉打击,明确将犯罪率较高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盗割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博物馆纪念馆和盗拓碑刻石刻等文物犯罪活动,以及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及其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二是坚持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共建工作机制,强化防范力量和设施建设,联合开展治安巡查,织密治安防控网络。三是坚持源头治理,督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开展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强基固本,指导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防能力和水平。五是坚持完善机制,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合力支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

《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组,各地对照成立相应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专班。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实施定期协调会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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