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旅游市场上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是全球旅游业的一个痼疾,既损害了游客利益,也严重破坏了行业秩序,影响了旅游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那么,是什么“滋养”了不合理低价游?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提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在该背景下,文旅头条新闻网聚焦“不合理低价游”行业热点,与业者共同探讨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的原因,汇聚业内对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不合理低价游低在哪里
所谓的“不合理低价游”,是指旅游经营者用低于经营成本,以虚假价格招揽游客,以非正常宣传手段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违法经营手段。通俗来讲,就是指一些旅行社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以超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来诱骗旅游者进团,并且在游客旅游过程中通过故意安排购物或其他付费旅游项目等来赚取不正当利润。
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某线上旅游销售平台发布了“昆明、大理、丽江6日5晚跟团游”的旅游产品,价格最低只要1273元/人,真的能这么划算吗?其实里面“暗藏玄机”,只要算个账就一目了然:产品详情显示“此行程包含往返飞机票、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费用”,假如游客3月25日从北京出发前往昆明,查询的往返机票价格最低为1708元;行程中涉及石林、丽江古城、玉龙雪山、虎跳峡4个景区门票,根据云南省《2021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消费提示》,结合“2022年实行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A级景区名单”计算得出行程中所列景区门票价格共计275元;按照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2021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消费提示计算出线路成本参考价大约1240元/人,加上往返机票以及景区门票,每人至少需要3223元,而团费只要1273元/人,难道上游客源地组团社,下游目的地地接社真的会做亏本买卖吗?仔细查看详情页会发现行程中包含“滇西翡翠交易中心”一个购物点。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合理低价游”的团费有的根本不够交通、住宿的最低成本,有的甚至是“零”团费或“负”团费,而旅行社的报价之所以低于成本价,就是要先以“低价”吸引游客的目光,诱骗游客进行再次消费,用再次消费中获得的高额利益来弥补团费中的“坑”。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越多,后续花费也会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且很难得到妥善安置,因此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体验非常糟糕。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合理低价游一直存在,背后的成因很复杂。为了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国内多省挥起监管大棒,整治手段包括约谈、罚款、吊销执照、公布黑红榜……一系列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措施纷纷出台。虽然管理部门一直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查处,但由于利益主体多、链条长、监管分散等原因,难以达到全覆盖根治的目标。
上游组团社“绕道抢客” 地接社“很受伤”
在游客跟团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给游客提供旅游产品服务的同时,根据游客需求设计产品个性化内容,提供定制化服务。此外,还要做好行程中的有关链条服务,包括吃、住、行等。在旅行社这个行业中,原本“上游组团社”与“下游地接社”的定位已经变得没有边界。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大利润,上游组团社自行与外省市车队、景区、酒店、导游(统称资源方)直接合作,将招徕的游客交给资源方提供接待服务,甚至交通工具选择有长途汽车旅游的,组团社自带导游到旅游目的地讲解;相反,部分下游地接社通过网上销售旅游产品,游客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下单、签订合同、支付费用,按照旅行社预定的交通到达目的地参加旅游。上游组团社主要是招徕客源,交由下游旅行社接待,然而,这个定位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
作为旅游地接大省的云南也深受其害,外省市一些组团社越过云南地接社,在云南市场进行旅游活动,使得刚有好转的云南旅游市场秩序再一次面临破坏。文旅头条新闻网在全媒体平台开设“不合理低价游曝光台”,持续曝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令禁止的不合理低价游,从近两年监测到不合理低价游的数据来看,其中98%均为跨省组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分析,组团社直接对接目的地资源,可能会导致游客的服务品质没有保障,组团社可能为了降低利润,找到一些不具备资质与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不专业的服务,相当于把非法一日游“做大做长”了。同时这种操作模式也会导致目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无法获取团队信息,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导致市场主管部门一直监管的非法组织机构进入市场,在价格上也对合法企业造成冲击。“这是一种钻漏洞的行为,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填补监管空白,还合法合规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吴丽云强调。
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联合创始人汪涛告诉文旅头条记者,云南省是旅游接待大省,组团社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是导致云南不合理低价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整个旅游产业链上,上游旅行社即组团社应承担主要责任。
另一位旅行社负责人谈道,要根治不合理低价游,必须推动旅游产业链及服务升级,把组团社作为源头,实行首接责任制,调整组团社靠报团人数和地接社靠游客消费的经营模式。两者责任共担,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同等力度惩罚,从源头遏制乱象频现。
网销旅游产品存在监管盲区
近年来通过短视频、直播等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成为发展最快速的新兴消费方式之一,旅游业也涉足直播带货。网红带货在挖掘消费潜能方面正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有业内人士曾公开表示,几乎所有网红卖的低价产品都是非法的,要么网红没有贩卖旅游产品的资质,要么没有资质的网红贩卖的是假冒旅行社的产品。
“线下的旅行社有工商、税务、旅游执法大队等机构来管,但线上的却很难监管,执法大队也处理不到省外的平台,甚至本省的平台也处理不掉,因为平台是一个电子科技公司,所以在这方面,执法非常困难。”某业内人士曾公开表示。如此“查起来困难”正是网红带货旅游产品诸多乱象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市场必须整改的根本问题。
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联合创始人汪涛分析,很多的不合理低价游是来自网络,比如: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并不是来自传统的旅行社,如何来监管互联网上的平台及网红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行为,是如今需要深入思考的课题。
2022年11月,文旅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意见》提出,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违规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行政约谈指导,发现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
相关政策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在线旅游平台发布售卖“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的活动,但另一方面,把责任推到平台上,对“网红直播带货”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行为仍存在监管盲区。
有业内专家建议,“网红直播带货”行为应得到更为明晰的法律规范。如法律应进一步对社交平台在电商行业中的性质和地位作出特殊性规定,明确两类平台性质之间的转化。如消费者通过社交平台提供的购买渠道购物,就使社交平台的网络服务性质转变为了电子商务平台性质,在这转化过程中就需要明确责任。同时,也要对“涉事”网红做出更加明确和清晰的处罚规定,如将屡次涉事的网红列入到失信名单中。
游客不理性的消费观念是重要因素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团费越低“赌”得就越厉害,作为企业的旅行社不靠赌购物和自费,还能靠什么来赢利?一旦游客购买力差,相应的服务质量也就随行就市地降低,严重的自然会引发纠纷,影响云南的旅游形象。
一资深媒体人表示,旅游监管部门一方面依法处罚涉事旅行社,一方面不断苦口婆心地呼吁游客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有需求才有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游客不理性的消费观。不合理低价游主要就是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将价格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某带团导游指出,市场消费者的需求促成了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出现。昆明市导游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存在是因为有需求,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存在是因为市场有需求。受宣传力度和了解程度的限制,客源地的游客对云南的旅游信息不对称,唯一对旅行社产品最直观的概念就是价格低,因此,游客和旅行社在行程中的博弈便不得而知。
“我认为参加不合理低价游是一种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希望社会上能形成对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一种批判的态度、‘人人喊打’的氛围。当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买好的旅游服务的时候,好的旅游产品才会越来越多,才能占据旅游市场的主流。”汪涛说道。
在此,文旅头条新闻网温情提醒游客,五一出行,理性消费,拒绝不合理低价游!
策划 李文女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童文文 刘榕杉 文
漫画 邓斌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