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游客办实事、热情服务暖人心”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频频获赞

2023年8月,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了来自贵州贵阳张女士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盛赞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情系游客办实事、热情服务暖人心”。

2019年张女士在大理旅游期间在抖音认识了“昆明小晴”,找到她做导游,交了400元定金,但是她并未履行承诺。在“昆明小晴”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的情况下,原本以为没有希望的张女士,在2023年7月,找到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于涛,通过其自媒体“云南旅游风声”诉说情况。在他的帮助下,找到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情况,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和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共同努力,找回了之前的预付款。

为表感谢,张女士给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寄来了锦旗并致信感谢,在信中写道“我特别感谢云南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和于涛同志对我的帮助。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日子里,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特别是在贵单位中亮点频闪。”

据悉,为不断提升丽江旅游服务质量,打造“安心、舒心、放心、开心”的旅游环境,推动丽江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此前,丽江面向社会招募了27名服务质量监督员。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旅游条例》《旅行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江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景区、旅游新业态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涉旅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很满意,因为对游客的诉求很重视并认真及时的解决了。”“为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点赞”……丽江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岗以来,发挥自身优势,向社会大力宣传丽江旅游资源,共同促进丽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热心解决游客在旅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频频获赞,丽江旅游美誉度不断提升。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海莱阿芝 文

图片来源于: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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