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正式发布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十四五”

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德政发〔2023〕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现将《德宏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本文有删减)

德宏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2023年9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德宏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云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项目,是未来五年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旅游革命“三部曲”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等工作要求,加快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步伐,推进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力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发展现状

(一)公共文化“短板”进一步补齐。全州累计建成图书馆8个、文化馆7个、注册备案博物馆6个、美术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5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302个、自然村文化活动室1630个,基本实现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类型多样、层次丰富。累计开展各类培训2500场次、群众文体活动1500场次、公益文化大讲堂53期、少儿活动220余次,送戏下乡惠民演出2824场次,受益观众400余万人。创作了一批反映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景剧、歌舞、群口快板、小戏等演艺节目,成功发行首张原创傣语民歌专辑《缅桂飘香》,推出首台民族音乐晚会《夏之声音乐晚会》。

(二)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全州共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个(7个文物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个(18个文物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2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共有1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4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1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2项。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剧传习所(点)挂牌7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学校、所(点)挂牌67个。整理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纪录片6集,开展抢救性记录拍摄工作2项,举办各类文化项目培训240多期。

(三)旅游规划指标提前完成。全州接待旅游总人数从2015年的1040.07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2945.7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157.58亿元增加到546.06亿元,首次突破500亿元;接待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29.73%和28.22%,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196.38%和218.42%,旅游业各项经济指标均保持快速增长,是全省旅游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州市之一。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州旅游接待总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比上年下降51.64%和65.24%。

(四)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共有文化市场经营机构409家,其中:娱乐场所机构303家(歌舞娱乐场所200家、电子游戏10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93家、非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13家;国家A级旅游景区11家,其中:4A级旅游景区3家、3A级旅游景区5家、2A级旅游景区3家。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名镇6个、省级旅游名村5个;星级饭店49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31家、二星级14家;旅行社27家、旅游汽车运输公司5家,旅游客运汽车205辆,旅游餐饮企业27家;有持证导游255名。天沐集团、豫发集团、云南建投集团等大型企业在德宏州建成营运了一批以生态康养、温泉度假为重点的旅游项目。

(五)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始终保持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加大日常巡查检查,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市场行业乱象,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累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3374家次,责令改正7家次,受理举报23件,立案调查31件,办结案件38件,警告206家次,罚款23.5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家,吊销行政许可1家,没收违法所得0.52万元。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建立“1+3+N+1”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建立旅游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检查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购物和餐饮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旅游企业1288家次,抽查导游IC卡、旅游行程单、旅游合同1700余份,办理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41件,发布“红黑榜”11期,受理旅游投诉321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回复。全州设立16个游客退货监理中心服务咨询点,建立完善“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为游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受理游客退货退款67件,涉及金额133万余元。

(六)脱贫带动效应明显。“十三五”期间,编制实施《德宏州旅游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打造了回贤村、象滚塘村、出冬瓜村、银井村、喊沙村等13条富有民族特色、吃住行游购娱完备的乡村旅游扶贫线路。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4个,建成美丽乡村300余个,发展乡村客栈40余家、农家乐300余家。成功创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2个。

(七)区域交流和辐射功能逐渐增强。组织参加香港2019“我要上春晚”综艺性大型公益晚会、“云南非遗全国巡演(香港站)暨云南金小凤艺术团香港巡演活动”等系列对外交流活动。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成功举办“一带一路”中缅民间文化交流文艺晚会,赴乌拉圭、缅甸、泰国等国家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交流活动。

二、主要机遇

(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加快转变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式,更好实现文化赋能和旅游带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需要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作用,充分利用好旅游文化产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的优势,为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出积极贡献。

(二)现代科技驱动进一步增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以5G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文化和旅游行业各领域各环节,推动了线上线下文化和旅游市场加速融合。人工智能新技术尤其是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技术在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旅游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景的应用,丰富了数字文化、智慧旅游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增强了文化和旅游的参与感、互动性和体验感,激发了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力,必将有力地推动全州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发展。

(三)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升级并呈现新的特征。从文化和旅游需求市场看,“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将从低层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由注重观光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变,大众旅游出行和消费偏好将发生深刻变化,线上线下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将加速融合。游客消费理念、方式和能力的转变也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发展,要结合国家扩大内需、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立足实际,抓住文化和旅游市场迭代升级机遇,强化价值引领、品质提升,努力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持续升级传统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打造文化和旅游新形象新品牌,加快建设现代旅游目的地,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形成良好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新局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特色化、品质化需求。

三、面临挑战

(一)综合优势利用不够。对资源的利用还停留在传统的山、水、村寨观光层面,对全州资源特色、发展潜力、综合优势认识不足,吸引游客的优势定位不准;对宜居生态、秀美田园、温泉康养、民族医药、特色美食挖掘开发利用不够;对绚丽多姿的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在全国全省独具特色的景颇族文化、阿昌族文化、德昂族文化开发利用不够;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水平有待提升,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层次不高,文旅融合程度不深。

(二)发展动能培育不充分。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滞后,县市、城乡、村寨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县市“三馆”建设推进缓慢,各乡镇、村文化站建设管理与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文旅数字化、智慧化和现代科技应用仍存在总体投入不足、应用水平不高、普及面不广等问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慢、用地供给压力大,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专业人才匮乏。

(三)基础设施短板亟待补齐。旅游基础设施老化滞后,旅游集散中心、购物中心、文化街区等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游客承载量有限,接待能力不强,吸引力越来越弱,对产业的带动效应越来越小。比如勐巴娜西珍奇园、勐焕大金塔、莫里热带雨林等,面临“有资源无景点、有景点无景区、有景区无配套”的局面。旅游配套服务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州内连接重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道路安全性、通达性、景观性不够,比如仙佛洞、下勐劈、龙门古寨等道路均未能达到旅游公路标准。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线路、交通主干沿线等游客服务中心和咨询点、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旅游观景台、通信、停车场等配置不完善。

(四)文旅产品供给面过窄。大资源、小产品现象依然存在,旅游要素不健全、不完善,低端产品过剩、中高端产品不足、国际化产品紧缺;旅游产业与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农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融合发展程度较低。旅游产品仍停留在以观光型为主的阶段,景点景区少、小、散,高品质康养游、精品旅游线路、高品质酒店、精品民宿等新业态发展滞后,低端酒店较多,无法满足游客的住宿需求。

(五)市场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行业主管部门对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监督指导还需加强。部分商家对“30天无理由退货”配合度低;网约车、巡游出租车企业管理不严,着装随意、态度不佳、不打表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游客投诉不断。尤其节假日旅游市场火爆时,少数商户坐地起价,宾馆随意涨价、随意退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德宏地理区位、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开放平台等资源优势,按照“德宏就是一个大景区”的思路,坚持“一盘棋”谋划、全域融合发展,塑造“美丽、纯净、质朴”旅游形象,以绿色生态、民族节庆、特色美食、边境风情为重点,建设灵性德宏、韵味德宏、康养德宏、休闲德宏、美丽德宏,聚力彰文兴旅,全面打造休闲经济,擦亮“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金字招牌,努力把德宏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四季康养旅游胜地、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沿边全域旅游示范州。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各领域,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固本培元、守正创新,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坚持人民中心立场。立足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共建共享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德宏成为人人向往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文化和旅游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构建开放共享的现代化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快全州文化和旅游转型升级步伐,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层次改革,提升对外交流合作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培育更多品质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文化旅游产品,不断增强全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动力和活力。

(五)坚持生态优先、融合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存量和增量、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发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构建多种民族融合、多元文化共举、多种产业协同发展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方向

(一)聚焦国际化发展。抢抓云南文化和旅游“双强省”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等建设机遇,充分发挥德宏区位优势独特、文旅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和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等比较优势,强化市场国际化、产品国际化、服务国际化的视野和理念,加快建设提升沿边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旅游要素设施以及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国门文化”。对照国际服务标准,加强产品设计研发,大力开发文化产品、培育文化精品、打造精品线路,扩大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全州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国际化水平。

(二)聚焦高端化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德宏州区位、资源、气候等优势,以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升级为导向,以建设国际知名四季康养旅游胜地、沿边全域旅游示范州为引领,全域打造田园综合体,加快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旅游特色小镇和旅游休闲街区,着力培育康养旅居、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科普研学、生态探险等个性化、品质化、定制化新产品,切实增强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聚焦特色化发展。充分挖掘全州独特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革命(红色)文化、田园文化等优势资源,创新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坚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文化产业园、文化旅游区、旅游特色村。大力培育和发展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美食旅游、边境旅游,开发一批彰显德宏特色的文化演艺、文博展示、科普研学、文化创意等旅游产品,提升一批民族文化节庆、体育赛事品牌。

(四)聚焦智慧化发展。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整合文化旅游数据库资源,健全完善全州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目录、规范、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中广泛应用,增强文化数字化、旅游智慧化功能,提升全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功能。积极探索5G环境下的旅游创新应用,推进旅游要素全面数字化,构建智慧旅游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旅游标准化和诚信服务体系,建设主客共享、优质高效、便捷舒适的旅游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个性化定制、智能化服务和人性化体验。

(五)聚焦集群化发展。深入推动交旅融合发展,通过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资源点的有机串联、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努力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以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景区景点、旅游休闲街区、文旅消费集聚区为中心,建设一批精品文旅项目,辐射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使之成为全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动力源、增长极。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努力实现文化和旅游需求多元化、供给品质化、区域协同化、成果共享化等明显特征,文化事业更加繁荣,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综合功能更好发挥。

(一)文化建设有新进展。到2025年,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德宏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全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文化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文化品质明显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成果丰硕,推出一批洋溢时代精神、文化内蕴深厚、民族特色浓郁、具有德宏特色的优秀文艺精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效果明显,德宏边境沿线博物馆、纪念馆布局进一步完善,文物依法保护水平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健全,保护传承能力和活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边境“国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旅游产业发展上新台阶。到2025年,旅游市场主体质量和活力显著增强,现代旅游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更加丰富,努力建成国际知名四季康养旅游胜地、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沿边全域旅游示范州。努力推进勐巴娜西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力争4A级旅游景区达到10个以上,3A级旅游景区达到10个以上,全州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25个以上;努力打造国家级、省级品牌,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州,力争创成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3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引进知名品牌酒店2家以上,建成运营高品质酒店5家以上,建成精品民宿25家以上。建设一批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基本完成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营商环境切实改善,初步形成诚信服务、放心消费、文明和谐、安全旅游的高品质旅游环境。

(三)主要发展指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州接待旅游总人数4300万人次,年均增长39%左右;旅游总收入450亿元,年均增长43.39%左右;文化和旅游产值占全州地区生产总值8%以上,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章  空间布局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按照“德宏就是一个大景区”的思路,坚持“一盘棋”谋划、全域融合发展的理念(重复),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着力构建“三区三带两中心”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格局。

一、三个旅游度假区

(一)瑞丽江—大盈江世界级旅游度假区。依托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辐射芒市、瑞丽市、陇川县,重点建设遮放农垦文化体验片区、姐告边境风情体验片区、畹町特色小镇片区、龙安边境旅游片区、户撒民族风情体验片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文化底蕴深厚、景观形态丰富、服务品质一流的世界级旅游度假目的地。

(二)芒市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依托孔雀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改造提升勐巴娜西珍奇园、傣族古镇、银塔等高A级旅游景区设施条件,提升芒晃特色美食旅游村、新玩厂夜间消费集聚区、摆勐傣民俗风情街区等服务设施和水平,建设一批高端住宿设施和文旅融合新业态项目,将该片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使之成为德宏的新名片。

(三)梁河南甸康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充分发挥梁河历史文化、温泉资源、生态宜居和毗邻腾冲等优势,依托南甸宣抚司署4A级旅游景区、南甸伴山温泉酒店、九保古镇等文化和旅游资源,加快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康养度假旅游,将其打造成德宏康养旅游胜地。

二、三条旅游带

(一)沿边跨境文化旅游带。以四个边境县市为重要节点,串联503.8公里边境线上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跨境旅游便利化水平,打造跨境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跨境旅游目的地。

(二)龙江旅游带。以龙江水库片区为核心,建设起于梁河勐养、止于史迪威湿地的特色旅游带,围绕勐养葫芦丝文化体验区、勐约民族文化体验区、水上旅游体验区、康养度假体验区,重点建设梁河葫芦丝艺术小镇、芒梁高速服务区、水上休闲运动基地、农垦文旅小镇、史迪威旅游度假酒店集群和一批特色民族文化旅游村寨。

(三)盈江生态旅游带。以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依托全州海拔最高的大娘山和海拔最低的羯羊河谷的立体气候条件,加快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出以中国犀鸟谷为代表的生态体验、科考研学、徒步探险、观鸟摄影等旅游业态产品。

三、两个集散中心

(一)芒市大滇西旅游环线重要集散中心。充分发挥芒市作为大滇西旅游环线重要节点的优势和日趋完善的综合交通立体网络,聚焦“吃、住、行、游、娱、购”六要素补短板,完善提升芒市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培育打造新业态、新产品,全面提升智慧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使芒市成为滇西旅游重要目的地和大滇西旅游环线重要集散中心。

(二)瑞丽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旅游集散中心。以瑞丽国际口岸城市、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独特、开放经验丰富、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交通便捷等优势,加快推动文化旅游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完善提升瑞丽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优化互联互通交通体系建设,创新旅游便利通关新模式,提升人员往来、自驾车往来便利化水平和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安全能力水平,加快建设以世界傣源、免税购物、医疗康养、珠宝红木等为核心的旅游业态,使之成为面向缅甸、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跨境旅游目的地和国内外游客集散中心。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将德宏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四季康养旅游胜地”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坚持公共文化建设向基层倾斜,加强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点建设,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为抓手,补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弱项,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农场)综合文化站(含文体活动广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文体活动小广场。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着力打造城镇“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实施边境“国门文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文化睦邻示范区”“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文化友谊广场”“国门书社”等重点建设项目。着力提升中华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和软实力,搭建文化交流新平台,树立国门新形象,打造德宏特色、中国气派的“国门文化”形象和品牌。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民间文化组织等联盟平台,创新发展工作思路,深入挖掘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统筹全州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德宏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形成“一馆一特色”“一县一节庆(活动)”“一乡一品牌”“一村一队伍”格局。加强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创新发展。不断扩大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广泛开展“嵌入式”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全民阅读、书香社会建设和全民艺术普及,继续组织参加“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评选、群众广场舞汇演、优秀作品巡演等活动,开展“文化进万家”“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乡村村晚”“送戏下乡”等主题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大文化惠民宣传力度,选树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鼓励开展文化志愿活动,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的主动性,扩大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建立健全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体系,完善总分馆制平台建设和考评机制,不断增强图书馆、文化馆公共服务效能。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逐年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额度,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探索推进重大文化设施项目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等,探索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新模式新应用。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健全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导、扶持和管理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二、实施文化精品培育工程

(一)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积极引导本土文艺团队、作家、艺术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代表扎根德宏、深入基层,以各民族原创文学、民族民间歌舞乐、美术绘画、传统曲艺、传统工艺品等为载体,反映德宏各项事业发展的成就。鼓励创作推出一批洋溢时代精神、文化内蕴深厚的民族民间优秀文艺作品,推出更多反映德宏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内容的网络文学、微电影、网剧、短视频等网络文艺作品。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吸取德宏多元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代表德宏文化形象、富有德宏地域特色、达到国内一流水准、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精品佳作,着力抓好塑造德宏新时代形象的当代艺术精品工程建设,讲好新时代“德宏故事”。挖掘、扶持、培育一批活跃在国内外舞台的知名文艺团体和优秀文艺人才。

(二)策划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文艺精品对大众的引导和凝聚效用,聚焦全州新时代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爱国情怀,依托全州的少数民族史诗、传统民族民间歌舞、远征军抗战历史、中缅胞波情谊、德宏党史等丰富的创作资源,聚力锻造5部以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重大题材文艺精品。积极申报各类国家级文艺奖项,参加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力争2个以上精品剧(节)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不断提升德宏文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并实施全州民族重点剧目创作计划和遴选指导制度,加大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作用的原创精品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提升、创排一批剧(节)目文艺精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网络平台和新媒体技术,构建以数据库、云计算、APP及各类新媒体为主体的线上线下创作传播平台和传播路径,讲好“德宏故事”。

(三)积极参加举办具有影响力的文艺展演。参加云南民族民间歌舞乐、云南省新剧(节)目、全省青年演员比赛等全省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文艺展演,不断提升全州文艺作品的制作水平,推出更多更高水准的文艺作品和剧目。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各类文艺展会活动,通过创新展会的举办方式、举办地点、奖励机制和传播方式,营造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办好泼水节、目瑙纵歌节、傣历新年等一批传统民族重大文艺活动,打造民族文化节庆品牌。探索创新文艺演出方式,推进精品驻场演出和小剧场演艺,引导文艺院团与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场团一体、多方受益”的舞台艺术精品演出院线,激活舞台艺术演出市场。

(四)加强后备人才引进和培养。以建设德艺双馨、专业均衡、结构合理、数量宏大的艺术人才队伍为目标,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探索实施“一团一策”“一团一剧院(场)”和签约艺术家制度,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力争成功签订一批知名艺术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独立运转”的原则,完善艺术创新激励政策,设立德宏州文艺事业扶持基金,对文艺创作生产、重大题材创作、文化传播交流、艺术人才培养等进行扶持。充分发挥本土文艺人才的“传帮带”作用,推进青年文艺人才的培育培养,为全州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储备力量。

三、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一)加强文物保护。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党政同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局。推进落实文物执法“三项”公开制度、博物馆纪念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制度。建立健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与养护管理制度,推进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大力开展全州文物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设文物资源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要求,不断完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和综合考评,压实文物保护各方责任。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重点文物的保护性修缮,实施国有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与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积极开展中缅边境地区史前文化调查研究,加强对明清中缅边境地区德宏段遗址遗迹的调查保护工作,积极对接有发掘资质的单位开展古城遗址科学调查发掘。加大对南亚廊道、茶马古道、滇缅公路等文化遗产价值调查研究力度,助力全省申遗工作。支持各县市博物馆(纪念馆)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加强文博行业的资金、科技、人才支撑,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的规范化与智慧化,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科技保护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智慧博物馆、数字博物馆。

(二)加强文物活化利用。努力探索德宏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策略,打造一批特色文博精品旅游研学线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和改扩建,争取建立一批生态博物馆、世居民族专题博物馆、专题纪念馆、乡情村史馆、文化陈列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的精品文博场所,助力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乡村振兴、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聚焦南方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茶马古道、世居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土司制度、抵御外侮、滇缅公路修筑、滇西抗战、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服务等文博工作重点,开展针对性的系统研究,推进交流展览工作,让德宏文化走出去。以“文化遗产+”推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等产业的跨界融合。

(三)培育红色旅游精品。开展革命文物、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健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德宏州列入云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推进革命文物的活化利用,加大红色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力度,建设一批以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抗战纪念公园、畹町抗战老兵村、李根源故居、刀安仁故居及滇西抗战黑山门战斗遗址等滇西抗战遗址为代表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推出一批以“滇缅公路”为代表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主客共享的红色旅游品牌。

(四)加强非遗保护传承。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落实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政策措施,加强非遗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建设,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实施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加强对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传承管理,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专业化队伍。

(五)打造一批非遗精品。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产品丰富的非遗精品,积极推动非遗“入馆、进景区、进校园”。充分利用非遗可展示的特性,打造创客基地,丰富旅游的文化体验内容,促进织锦、银器、傣陶、玉雕、葫芦丝制作、户撒刀锻造等传统工艺发展,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带动群众增收。推进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挖掘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民族民间传统技艺,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文化精品、主题线路。

(六)做好文物非遗申报工作。按照文物申报的相关程序和规范,全面推进全州文物的向上申报,进一步提升全州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比重,力争申报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注册备案博物馆(纪念馆)达到12个。按照非遗申报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有计划地推荐申报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进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向更高级别申报的工作,重点引导和培育州级、县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升级,扩容国家级、省级、州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数量,力争申报国家级项目1—2项、传承人1—2人,省级项目5—8项、传承人5—10人。

四、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工程

(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

1.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抢抓交旅融合发展契机,不断优化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快进慢游、“1小时通达圈”,全面提升旅游通达能力。建设提升一批连接景区、城镇、特色村寨的旅游环线公路,加强美化绿化,提高交通便捷度,打造无缝对接、零距离换乘、便捷舒适、服务优质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在交通主干线建设一批集停车场、旅游厕所、观景游览、餐饮购物、加油加气充电等为主的综合服务区,配套修建一批集停车、休息、餐饮、加水、加油、充电等功能的休息站点,配置观景平台、垃圾桶、休息凳等设施,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交通标识和旅游标识标牌等。

2.加强城乡旅游公共设施建设。以补齐城乡旅游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推进城镇慢行绿道、滨河步道、休闲广场、城市公园、休闲游览街区、夜间经济消费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娱乐、休闲、体育、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主客共享的“便民生活圈”,营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城镇旅游环境。在旅游城镇、景区点、交通枢纽点新建改建一批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打造集旅游咨询服务、导游导览、农特产品展示、车辆租借服务、自助服务、游客集散等于一体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自驾车露营地、骑行绿道、观光步道和休闲活动空间,优化提升旅游厕所布局和建设管理水平,完善旅游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文化站点、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营造舒适优美、宜居宜游的乡村旅游环境。

3.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区域实现5G全覆盖,保障大密度客流环境及偏远旅游区域通信设备信号畅通。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场所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提升。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客流集中区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实现对旅游资源、服务网点、设施设备及相关人力资源的实时监测和管理。加大高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推动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移植转化,丰富虚拟体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文化产品,推动数字艺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的应用创新,更好传承中华美学精神。引导“云演艺”“云直播”“云娱乐”等有序发展,着力培育打造主客共享的特色文博精品。探索刷脸租车、刷脸购物、刷脸酒店入住等“刷脸就行”新技术的运用,加大推广区块链发票力度,促进旅游要素全面数字化,提升旅游消费便利化。

(二)建设一批康养综合体项目。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为导向,紧抓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打造机遇,发挥全州地热温泉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品质高的优势,结合优美的生态环境、田园景观和旅游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围绕“生态、康养”主题,发展森林康养、气候康养、田园康养、温泉康养、医药康养、睡眠康养等业态,打造以南甸伴山温泉小镇、芒市华江翡华金科温泉度假酒店、陇川土砖文化驿站等为代表的康养度假品牌,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培育打造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

(三)建设一批高品质住宿项目。立足全州的资源禀赋与特色,顺应旅游市场需求趋势,实施精品和品牌带动战略,着力提升德宏旅游品质。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旅游民宿,满足多种住宿业态需求。推动高品质酒店融入旅游度假区、城市综合体、旅游综合体、旅游小镇等建设,加快推进陇川国际大酒店、陇川龙安土砖文化驿站、梁河京竹国际大酒店等项目建成运营,推动芒市安禾南秀精品酒店、半山雨林酒店等项目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品质酒店,争取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推动旅游民宿提档升级,建设高等级旅游民宿。

(四)培育一批文旅新业态项目

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催生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

1.文博遗产旅游新业态。以国家级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为依托,建设南甸步行街、九保古镇、新城土司傣剧文化园等一批重点文物旅游区,策划重走蜀身毒道、滇缅公路、八关九隘、勐卯古国等一批具有历史厚重感的旅游线路。把州博物馆打造成为旅游打卡地,打造畹町“一街十三馆”主题博物馆群和芒市景颇博物馆、江应樑傣族博物馆等民族特色博物馆,让“文物活起来”助推“旅游热起来”。依托傣剧、傣族剪纸、德昂酸茶、户撒刀等世界、国家、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完善全州非遗体验基地、非遗工坊、传习中心(所)、工作室与旅游景区、旅游村寨、旅游街区的深度融合,强化非遗传统技艺展示、创新与活化利用,推出芒市傣族织锦、剪纸小镇、三台山德昂族酸茶小镇。

2.文创演艺旅游新业态。鼓励支持民间文化演艺院团发展,加快文化演艺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文化+科技+创意+旅游”融合发展模式,不断增强文化创意能力,积极开发参与式、体验式文化演艺旅游消费新产品,打造以文化、旅游演艺为主体,集创意设计、高科技舞台技术、高质量歌舞表演等为一体的演艺精品,加快发展文化演艺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到2025年,力争全州打造1—2台高水平精品演艺剧目,并常年驻场演出形成经济效益,持续培育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小剧场演出;培育2—3家本土文创企业,开发一批文创商品。

3.科普研学旅游新业态。依托德宏州犀鸟、菲氏叶猴、热带雨林、湿地、珍稀植物等为典型的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以及以葫芦丝制作、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傣族剪纸、阿昌族过手米线制作技艺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围绕生态旅游规划,积极探索打造生态旅游与科普研学相结合的新业态产品,着力建设一批“寓教于乐、寓学于乐”的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自然观赏型、文化康乐型研学旅行基地。到2025年,探索开发中国犀鸟谷研学基地,建设梁河葫芦丝研学基地、芒市三台山德昂酸茶研学基地,推出适合各年龄段的研学产品。

4.节庆赛事旅游新业态。立足德宏州丰富的少数民族节庆资源,注重参与性、体验性和娱乐性,重点将傣族“泼水节”、景颇族“目瑙纵歌节”、中缅胞波狂欢节和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庆品牌;全力提升德昂族“浇花节”、阿昌族“阿露窝罗节”等特色民族活动的举办水平,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按照市场化、时尚化、参与式的发展思路,积极策划推出乡村音乐节、康养嘉年华、美食旅游节、户外运动赛事等特色节庆活动。到2025年,持续举办“一马跑两国”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赛事,提升“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等品牌影响力,推出节庆订制旅游产品。

五、实施乡村旅游促进工程

(一)建设田园综合体。以村落为依托、产业为根基、文化为灵魂,立足德宏州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多彩的乡村聚落,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到2025年,芒市“生态田园”、遮放“稻作公园”、户撒“稻花乡里”等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初见规模。

(二)建设现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以全州高原特色农业为支撑,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项目,打造芒市景坎橘子、瑞丽弄岛柚子、梁河大厂茶叶、陇川勐约褚橙等观光体验园区。建设打造以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等为重点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区,开发农业观景、农事体验、果园采摘、花卉观赏、休闲垂钓等休闲农业新业态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带动农产品销售,提升农业附加值,助力全州乡村振兴。到2025年,创建1—2个以乡村康养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争创3个以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实现乡村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大幅提升。

(三)建设乡村旅游示范村。以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省级特色旅游村和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为重点,把旅游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有机融合,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以旅游景区、中心城镇和主干交通等为依托,按照国家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点评定标准、国家和省级美丽乡村评定标准、云南省旅游名村评定标准,科学编制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系列规划,制定完善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办法。到2025年,建成15个云南省金牌旅游村、15个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2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六、实施对外交流合作工程

(一)提升德宏文旅形象。围绕“美丽”这个德宏核心元素,立足家国情怀美、民族饮食美、民族文化美、绿色生态美、健康疗养美、边境风情美、特色购物美“七美”,打造“有一个美丽的地方”IP,叫响“七彩云南·美在德宏”品牌。积极推出多样化、特色化、系列化的“文旅+”多元IP,形成网红新景点和打卡新标识,展现德宏独特的文化魅力,增强德宏文化和旅游市场渗透力。

(二)拓展客源市场。依托德宏芒市国际口岸机场,加大国内外旅游市场客源拓展,针对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地区、川渝黔地区等重点旅游客源市场,联合德宏驻外联络机构、商会、协会等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主题推介活动;支持和鼓励德宏旅游企业在国内客源地举办多种形式的旅游营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在已开通芒市国际航线的缅甸仰光、曼德勒等城市,开展文化和旅游主题交流活动,加大德宏形象的对外宣传推广;加强与国际知名旅游企业、航空公司、行业协会的战略合作,利用其销售网络和营销平台宣传推介德宏;加强海外旅游客源市场的德宏旅游品牌推广,做好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市场拓展,不断提升国际旅游客源市场开拓能力。

(三)深化区域合作。

1.深化国内区域合作。完善跨省、跨州文化和旅游合作机制,积极参与“边海优势互补”和滇沪、滇粵、滇桂合作,形成两头对外、陆海互动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新格局。积极拓展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台地区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和成效。加强与省内重点城市、旅游热点州市合作,建立健全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的区域合作新机制,建设提升跨州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打造跨州精品旅游线路。

2.提升跨区域合作能力。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旅游推广联盟、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旅游推广联盟、滇黔桂旅游推广联盟、长江上游四省市旅游推广联盟等活动,加大推介力度。围绕云南省与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省(区、市)和德宏州与广东省肇庆市、山东省潍坊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上海市青浦区等的合作协议,推动跨省资源配置,开展跨省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3.提升跨境合作能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以文化为纽带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加大“走出去”步伐,积极参与周边国家举办的文化年、文化节、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展示德宏文化和旅游形象。发挥德宏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商缘相融的优势,联合策划专题活动、联合开展宣传推广,构建立体多样的对外传播体系。推进中国瑞丽缅甸木姐边境贸易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中缅跨境旅游合作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积极向上争取持中方护照和缅方旅游签证通过瑞丽—木姐口岸进出开展旅游活动的相关政策,促进区域文化和旅游一体化发展。

七、实施文旅质量提升工程

以增强文旅治理能力为抓手,着力创造文旅消费新体验,激发市场活力新生态,形成文明安全新环境,营造高品质服务新优势,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水平。

(一)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质量

1.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建立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推进涉旅企业数字化诚信服务平台、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点等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现诚信评价对旅行社、导游、住宿、餐饮、景区景点、旅游车、租赁车等旅游市场主体和参与主体的全覆盖,并将相关信用记录和诚信评价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完善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运用智慧化手段,实现多级监管、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更加高效快捷监管好旅游市场,处理好旅游投诉、旅游退货,提高监管效能和游客满意度。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调度,完善指挥中心和涉旅企业联动旅游投诉、旅游退货处置工作体系,用好“游云南”APP高效处置游客投诉、游客退货。

3.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加强文旅市场综合执法,重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及文化市场禁止内容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持续深化“旅游革命”,加快旅游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文旅企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和“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落实“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和“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红黑榜”制度,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及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评价。

(二)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提升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积极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融合发展。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中提升文化内涵,彰显德宏文化特色,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旅游新空间。盘活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有效嵌入交通服务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景区和旅游住宿地,促进文博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开发文化旅游服务新产品。推动旅游与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文化惠民工程、农村电商、公共阅读服务、实体书店营销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旅游书店”和数字化文化产品。积极推进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至少建成一个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实体书店(或书城),提升公共阅读空间。鼓励支持群众文化演出活动,营造城市文化和旅游氛围、提升文化旅游品位。

(三)全面提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

1.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以标准规范市场秩序,以标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不断完善主客共享、优质高效、便捷舒适的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立文化和旅游在线培训服务平台,通过网络直播、互动点播、按需定制等数字化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托在线服务平台,借助线上反馈和互动优化,倾听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需求,纳入服务质量考核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用好用足用活“一部手机游云南”APP的大数据分析功能,不断优化和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2.做好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创新文化娱乐产品,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推动文化消费进入各类消费场所,重点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乡村,打造便民文化消费网点,完善“老少妇幼残”服务设施。打造文创园、实体书店、文化娱乐场馆、旅游休闲街区等多业态集聚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进各类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升级改造,提升城镇文化品位。深入挖掘民族特色餐饮文化,传承民族烹饪技艺和方法,开发绿色、生态、健康的特色民族餐饮,打造独具德宏特色的餐饮体系和餐饮文化品牌。

3.推出消费便民惠民措施。鼓励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激活消费新市场、培育壮大新动能。鼓励景区点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实施淡季门票优惠;鼓励文艺剧团、旅游演艺企业等,采取团队游客、中小学生优惠票价,老年人、残疾人减免票价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每年定期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文化消费月及数字化文化消费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剧目展演、电影联展、图书展销、文创产品展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美食节庆、民俗体验等文化消费活动,扩大城乡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

4.健全安全服务保障体系。认真落实新冠疫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要求,完善重点旅游区、旅游景区(点)公共卫生保障体系,提高传染性疾病防控的智慧化建设水平,提高防控效率。实施“安全旅游目的地”战略,以安全风险防范为重点,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公共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性旅游应急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和经营环境。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继续加强对文化娱乐和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目的地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增强旅游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无障碍旅游,全面优化提升酒店和旅游景点的无障碍设施,畅通无障碍旅游投诉和建议等反馈通道。

第五章  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

通过文化和旅游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既有效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真正实现文化和旅游可持续发展。

一、遵循环境保护要求 

(一)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兼顾。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把资源环境保护融入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落实到开发建设行动中,严格规范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利用行为,确保所有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均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做到科学决策和整体规划,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阶段解决好资源环境问题,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重点保护、合理利用、有限开发、全面监控,确保资源环境的再生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保护资源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投入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污染等责任。

二、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一)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文化和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开发过程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善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协调保障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系统的普查、梳理与整合,形成动态资料库,制定保护目标、对象、范围及具体措施,将资源保护落到实处。

(二)积极倡导低碳旅游模式。在旅游开发建设中,树立低碳旅游开发意识和观念,强化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低碳技术,发展旅游循环经济。鼓励游客在游览中尽量采用低碳排放的游览车、自行车或步行游玩等方式,引导游客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文明旅游习惯。引导乡村居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乡村产业,倡导低碳生活方式,营造低碳绿色、环境舒适、安全有序的乡村旅居环境和氛围,实现主客共建共享的文明和谐旅游环境。

三、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严格实施文化和旅游建设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化布局的作用,建设项目选址要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法定规划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开发建设中,切实抓好项目开发、建设、经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确保文化和旅游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坚持绿色开发方式

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绿色开发理念,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循环利用为原则,科学、合理开发文化和旅游资源,统筹兼顾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制定详细开发规划、构建合理开发体系,使文化和旅游资源在合理利用的同时得到科学保护,努力实现文化和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通过政策引领及技术优化,减少资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同时注重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防止过度商业化。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全面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政策支撑、市场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推动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全领域各方面,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发展格局。深入研究把握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切实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置于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以全域旅游的理念来定位、谋划和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做到全州“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实现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把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和领导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把文化和旅游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一级带着一级干,确保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体制机制

(一)完善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德宏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议事协调、联审联批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和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各县市要参照州级建立健全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州对县市考核体系,将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建设、重点文旅项目的实施纳入人大、政协检查监督重点,将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工作作为对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完善调度机制。采取月、季调度和通报机制,分级、分层、分类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四)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文旅企业或协会在品牌打造、形象推广、宣传引流、业态创新等方面的奖励机制,建立合理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升文旅行业就业吸引力,激励各类人才投身参与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撑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和省一系列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德宏州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引导政策向文化和旅游产业倾斜支持。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省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整合财政资金、“撬动”市场资本、“鼓励”金融融资等手段,加大财政资金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增动能等公共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州级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各县市同步加大财政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

(三)加大要素保障支持力度。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文旅项目点状供地等方面加大支持;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林业、政务服务等要素保障部门要对重大文旅项目立项、监管给予大力支持,以健全的要素保障支持文旅项目建设。

四、建设过硬队伍

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执法队伍综合改革为契机,整合优化文旅部门机构设置,在人员编制、干部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畅通“三支队伍”交流渠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文旅干部队伍,使每一名文旅干部都成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行家里手。管好用好文旅行业协会,整合现有协会职能职责,指导好协会“选人、建制、履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力度,建立健全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大力选拔和引进实用型人才,健全完善旅游职业资格、职称和技术等级制度,提高文旅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满足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

来源 德宏州人民政府

责编 李亚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