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关于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价格合规经营提醒告诫书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民宿和

酒店经营者价格合规经营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德宏州民宿和酒店节假日期间价格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明码标价。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和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标牌价。

二、依法促销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住宿产品供给;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地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

三、维护价格公平。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服务质量。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落实经营者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持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退款等服务质量问题,化解纠纷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和提升德宏旅游形象。

五、履行告知义务。若各民宿和酒店经营者在节假日期间有价格变动,请提前告知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来源: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