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以案释法(第二期)

为保障全州文旅行业健康发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敬畏法律、理性维权,现公布一批文旅市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案例简介:2023年07月27日,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蒙自市碧色寨景区开展路检路查时检查到云南芳华如初旅行社有限公司丘北田园路分公司的“荷花季滇东南8日游”旅游团出具的纸质旅游合同,查看合同发现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并于2023年08月03日报请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办理此案。通过对该旅行社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对“荷花季滇东南8日游”的旅游合同、行程等进行调查取证,充分证实了云南芳华如初旅行社有限公司丘北田园路分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案例分析 :该案件为典型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案件,该团队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次旅游活动约定人数、参团名单表、团号、旅游产品、行程时间、参团人数,参团游客未签字确认,团费填写不规范,合同内未填写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等,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37从轻处罚阶次,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云南芳华如初旅行社有限公司丘北田园路分公司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案例二:

案例简介:2022年12月15日,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对云南隆滔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核查线索,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云南隆滔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线旅游网站进行了调查,通过对云南隆滔旅行社有限公司开设的10个在线旅游网站进行远程勘验,结合该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1日被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证实了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案例分析:该案件是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典型案件,旅行社在被吊销许可证的情况下,依然通过互联网开展在线旅游经营活动,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千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开展相关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三:

案例简介:2023年08月04日,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开远市米老鼠音乐茶座现场进行(歌舞娱乐场所)勘验,调取该场所的视频监控,并根据公安局人脸识别系统提供的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相应时间进行核查,发现在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期间,该场所5次共接纳了9名未成年人消费,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案例分析:该案件是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该场所在一个月内,多次发生接纳未成年人消费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场所作出了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来源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王楚云

审核 童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