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政策解读一 | 获省级、国家级奖项有奖补 文旅发展资金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10月12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举行。会上,对获得2021年度文化旅游品牌的19家创建主体,以及获得2022年度文化旅游品牌的11家创建主体进行了奖补。

其中,古城区文化馆因获云南省2022年“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奖补5万元,玉龙县文化和旅游局音乐节目《纳西丰收把歌唱》因获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5万元,丽江市古城区大研古城示范点因获“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优秀示范点奖补5万元,永胜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推选的书法作品《翠湖秋景》《夜半乐土林幽境》因获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奖补5万元。

丽江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措施,其一措施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具体奖补措施如下


01

对入选国家和省级的重大理论武装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项、20万元/项的扶持奖补。对成功申报为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


02

对申报为国家和省级艺术基金的项目,按1:1的方式奖补资金。


03

对列为国家和省级重大影视艺术创作项目,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对列为国家广播电视大奖和省广播电视奖的作品,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入围国家级、省级奖项或获得扶持推荐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广播剧、纪录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入围国家级、省级奖项或获得扶持推荐的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公益广告,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04

对获得全国性奖项、省级奖项的文艺作品,每项给予30万元的奖补。


05

积极支持公共文化场馆申报评估定级,对成功申报国家一级、二级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对申报为国家一级、二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补。对申报为全国重点美术馆的,给予50万元奖补;对申报为省级一级、二级美术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鼓励各公共文化单位、社会力量参与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获得国家、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荣誉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典型(优秀)案例和重点扶持项目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


06

对成功创建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成功申报注册备案的民办博物馆,按博物馆规模一次性给予5-15万元的奖补。对新增入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分别给予每个文物保护单位30万元、20万元奖补。


07

对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对新增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分别给予每个保护单位100万元、30万元、2万元的奖补。对公布为省级非遗工坊的给予5万元补助。


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部门、企业和个人按照条件申报。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海莱阿芝 整理

来源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杨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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