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办法规范地下水管理 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12月15日,《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水利厅对立法背景、重点亮点以及贯彻落实进行介绍,并回答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发布会现场 李林 图)

会上介绍,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11月20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8章49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利用、节约与保护、污染防治、监测与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在章节结构上,有优化调整,在具体条款上,有创新、细化、也有继承。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8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确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对考核评价、宣传监督、科技奖励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二章为规划与利用,共10条。根据上位法相关规定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作了细化规定,明确应当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优先利用地表水,对地下水储备、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取水工程建设要求、重点区域监测管理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三章为节约与保护,共10条。主要对控制指标的制定、计量设施安装、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和农业抗旱应急井的管理、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程序及其禁止性行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重要泉域保护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四章为污染防治,共6条。主要对污染防治重点区、污染地下水的禁止性行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五章为监测与信息管理,共6条。主要对监测站网规划建设、监测站点维护管理、监测设施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和监测成果信息共享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共4条。主要对地下水取水工程核查监管、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疏干排水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共3条。对法律责任及其适用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八章为附则,共2条。对浅层地下水作解释,对施行时间作规定。

据悉,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删除了与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复、冲突的7个条款;根据上位法和云南实际,保留20个条款并进行了修订,主要在统一规范地下水的定义、新增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职责,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调查、监测相关工作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云南省地下水保护、节约、利用和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实践,对保障云南省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杨奥 文

责编 田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