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四期)

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大理州铁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坚决守护好旅游金字招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和警示震慑作用,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信用经营、诚信经营,勿要以身试法。现通报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四期),具体案例如下:

一、大理市公安局依法查处杨某旬非法拦截机动车案

简要案情:违法人杨某旬在大理市银桥镇磻溪村委会锦溪路经营停车场。2023年4月至10月25日杨某旬多次采取拦截过往车辆的方式让路过的机动车停放到其经营的停车场内,严重影响到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经民警多次警告后,杨某旬仍不悔改,继续拦截车辆拉客停车。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许,大理市公安局银桥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在大理市银桥镇磻溪村委会磻溪码头路口将正在拦截车辆的杨某旬(女)查获。经民警出示证件后,依法将其口头传唤到大理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询问。

处罚依据及结果:杨某旬拦截车辆的行为已严重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大理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旬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二、云南任我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导游在旅游行程中兜售物品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线索,云南任我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L-YN-1012**)委派导游黄某某(导游证号:WPR748**)在旅游行程中涉嫌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8月12日至15日(昆大丽全程共6天5晚),云南任我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昆明至大理的旅游行程中,由黄某某提供导游服务,在旅游大巴车上黄某某向游客兜售鲜花饼、榴莲饼、香猪肉、火腿、核桃、土鸡蛋海苔卷、油菌子等物品,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云南任我游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三、大理大队依法查处王某冬非法巡游出租案

案件情况:2023年10月5日,王某冬驾驶川AA672**号东风牌小型轿车在大理火车站接了2名游客行程是大理、丽江;经调查查明:王某冬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王某冬作出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大理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四、大理市刘某某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案

案件情况:2023年7月25日,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经查属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对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给予没收11饼明前金芽普洱茶(熟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对未尽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处罚单位: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五、洱源钟某果蔬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案

案件情况:2023年10月4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经查属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对洱源钟某果蔬行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单位: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 汤雁玲

审核 龚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