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杨奥 文)1月10日,云南省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新闻发布会在云南省公安厅举行。会上,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介绍相关情况。
会上介绍,2020年7月2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2024年1月10日为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也是全国第38个“110宣传日”。为庆祝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省公安厅安排“十个一”系列活动:组织一次升警旗仪式、召开一次警媒座谈会、策划一次主题发布会、举行一次警民恳谈会、举办一次警营开放日、开展一次全家福合照、策划一批专题直播、创作一批主题微视频、发布一批“最美110”、策划一系列主题宣传。
(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110是人民群众最熟悉、最信赖的号码,是公安工作最响亮的金字招牌,在过去的一年里,云南省公安厅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高效规范处理群众的各类报警求助,全省110报警服务台日均接报警情2.4万余起,其中有效警情1.1万余起,全年刑事警情同比下降7.64%、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70%,110接处警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110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已对公安机关的受理报警求助范围有了清晰认识,大多数群众都会正确理性拨打110,同时也要看到,云南省110接到的非公安机关管辖的报警、无效报警等数量仍然较多,占到了总接警量的半数以上,耗费了大量的警力资源。为改善这种情况,2023年底,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努力下,云南省144个110报警服务台全部建立与12345对接联动机制,并实现了两个平台间“一键转接”和“三方通话”功能,群众拨打110报警电话后,接警员将在后台区分警情类别,并将非公安机关管辖的报警转接12345热线,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有人应、有人办、高效办”,初步形成了12345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及时解决涉及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
针对如何正确拨打110,会上也对110的受理报警求助范围和监督方式进行了介绍。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明确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包括:1.刑事类警情;2.治安类警情;3.道路交通类警情;4.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5.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6.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警情。
110受理求助的范围包括: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以及公众遇到其他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2.发现老年人、儿童以及智力障碍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紧急帮助查找的;3.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4.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紧急处置的;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紧急求助事项。
此外,全国公安机关已经设立了统一的投诉电话12389,如果群众认为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对之处或有不满意之处,可以拨打这个电话进行投诉,公安机关将认真受理解决问题。同时,对于谎报警情、恶意报警扰警、辱警、诬警等行为,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拨打110谎报警情、恶意骚扰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总之,希望人民群众能够正确、合理地使用110,真正将110这一宝贵的公共服务资源让给急需得到帮助的人,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守护千家万户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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