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总工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稳步前行,把职工之家真正建设成为凝聚人心、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的坚强阵地,有效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健全制度有办法,选树建设有标准。弥勒市总工会始终重视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工作,通过制定《弥勒市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建设流程、验收标准、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使这些制度贴近职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同时,强化基层工会建设,主动引导基层工会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建家工作提质增效。取得了显著的创建成果,目前全市共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小家)52个。其中,国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各1个、省级乡镇职工之家服务阵地4个,州级模范职工之家4个,市级模范职工之家40个,省级、市级模范职工小家各1个。
二是乡镇建家有要求,阵地服务有标准。弥勒市总工会积极探索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聚焦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中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靶向施治、精准施策,仔细谋划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重点事项,明确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所、有设施设备、有人员管理、有管理制度的“五”有建设要求,整合工会驿站、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室、娱乐室等职工服务阵地资源,鼓励职工采取类型多样的建设方式,着力打造集学习、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职工之家”,立足服务更多职工群众。
三是乡镇建家有奖励,资金保障有标准。针对阵地建设资金短缺的现状,弥勒市总工会率先研究制定资金保障机制,明确了乡镇建家项目的资金补助方式、资金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及使用方向等事项,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建设项目应纳尽纳进市级资金补助范围,严格执行补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切实推动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对已纳入全省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项目库并经省总工会审核审批给予补助的项目,市总工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用于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和阵地的运行维护。对暂未纳入全省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建设的新建在建项目,采取先提交项目计划书报经市总工会审批同意后进行建设的方式,待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验收合格达到要求的,市总工会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60%,上限不超过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文旅头条通讯员 赵雪松 王航 文
责编 李娇蓉
校对 王楚云
审核 龚怡丹
终审 古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