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经相关评选程序,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拟正式推荐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3家单位和游定美等7名个人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截至3月29日。如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结果反馈。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政编码:6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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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3个)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先进个人名单(7名)
游定美 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彝绣传习馆
郁伍林 怒江州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姆登村
郑玉华 文山州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
冯咏梅 玉溪市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赵向军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
罗金荣 保山市昌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杨 雁 西双版纳州文化馆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公众号
责编 李亚 实习生 劳铮宜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