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第一季度隆阳区涉旅典型案件

4月8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涉旅典型案例。

隆阳区涉旅典型案件

一、XX酒店发票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隆阳区XX酒店未按规定保存发票,丢失发票(云南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三联无金额限制版·190mm×101.6mm)。发票代码:153001914001,发票号码:03244841;发票代码:153002014018,发票号码:00145265、00211686、00238901;发票代码:153002014023;发票号码:01546590-01546591,02609352-02609353,02639965,02659746,02664176-02664178共十三份。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26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25日

二、xx农家乐未按期进行申报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XX农家乐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01-01 至2022-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第7号)第13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20日

三、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49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7日

四、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9日

五、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9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4日

六、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12日

七、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13日

八、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13日

九、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15日

十、XX出租汽车违规经营

(一)案件情况:XX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四)处罚单位: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8日

十一、XX饭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一)案件情况:XX饭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四)处罚单位:隆阳区市场监管局永昌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5日

十二、XX服务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一)案件情况:隆阳区五林小吃服务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及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3.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4.对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

上述罚款合计人民币30280元。

(四)处罚单位:隆阳区市场监管局潞江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6日

十三、XX小吃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一)案件情况:XX小吃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240元。

(四)处罚单位:隆阳区市场监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9日

十四、XX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一)案件情况:XX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1.没收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12瓶:“娃哈哈C西柚”西柚汁碳酸饮料1瓶、“吉彩头果肉益生菌发酵果汁”5瓶、“海之言运动饮料休闲型”1瓶、“果漾金吉柠檬”1瓶、“百事可乐”饮料4瓶;2.没收违法所得5元;3.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5005元整。

(四)处罚单位:隆阳区市场监管局永昌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7日

十五、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对XX酒店罚款10000元、停业整顿10天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14日

十六、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2日

十七、XX足浴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足浴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12日

十八、XX宾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宾馆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兰城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29日

十九、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九隆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24日

二十、XX租赁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租赁部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十一、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板桥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1月25日

二十二、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兰城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1日

二十三、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2日

二十四、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潞江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7日

二十五、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三)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永昌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8日

二十六、XX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一)案件情况:XX酒店未如实登记旅客住店身份信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三)处罚结果:警告

(四)处罚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西邑派出所

(五)处罚时间:2024年3月24日

来源: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责编 刘娅娟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