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发布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住宿、餐饮、旅游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二、宾馆酒店、民宿客栈等住宿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履行价格承诺,对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生效订单,严禁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三、景区景点要做好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区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特殊群体优惠减免政策等行为。

四、旅拍行业经营者提供服饰租赁、照片拍摄等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拍摄套装所包含的服装套数、底片数量、精修张数、加片费用等均应标示清楚,不得提供隐形消费。

五、停车场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出入口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严格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六、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价目表中标明品名、计价单位和价格等要素,规范使用菜单。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七、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 丽江读本

责编 汤雁玲

审校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