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届云南新闻奖和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结果公示

5月22日

云南新闻奖评选办公室

公示第40届云南新闻奖

和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评选结果

经过初评、复评及定评三级评审

评选出350件云南新闻奖优秀作品

其中特别奖2件,一等奖49件

二等奖103件,三等奖196件

评选出20位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其中

文旅头条新闻网原创新媒体类融合报道

《“小河淌水”大理弥渡民歌节》

荣获三等奖

详情如下↓↓↓


关于公示第40届云南新闻奖和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评选结果的公告

由云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的第40届云南新闻奖和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经过初评、复评及定评三级评审,评选出350件云南新闻奖优秀作品,其中特别奖2件,一等奖49件,二等奖103件,三等奖196件;评选出20位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现将评选结果在云南网、云南记协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云南记协评选办公室将认真受理,对有关举报进行认真核查。

网上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

云南记协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871-64141426,邮箱:ynjx2013@163.com。

附件:

1.第40届云南新闻奖评选结果

2.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结果

3.云南新闻奖、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细则

4.云南新闻奖、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委名单

云南新闻奖评选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云南新闻奖、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细则

(经评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根据《云南新闻奖评选办法》《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本届评选会实际,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宗旨

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新闻战线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全省新闻战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国之大者”,做好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谱写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作出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云南新闻奖评选要统筹兼顾省级媒体与州(市)媒体;经济条件好的地区与经济条件差的地区的参评作品;各项目要统筹好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作品;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在参评人员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坚持评选标准。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新闻性强,社会效果好。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媒体发展规律,统筹兼顾新闻作品和应用服务类新闻产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要关注基层一线的优秀新闻工作者。

(三)严格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投票的方式评选。

(四)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作品,同等条件下首发在前的优先。

三、总体要求

(一)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人数2/3,方可召开评选会。

(二)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三)按设奖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云南新闻奖选票如有多投的,则该选票上多投的项目作废;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选票如有多投的,则该选票计为废票。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

(四)评委在复评和定评讨论时,除评选会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制止并给予批评。

(五)从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中产生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工作。

四、设奖数额

(一)云南新闻奖设奖数额及要求

1.设奖数额

设奖数额不超过3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2个,二等奖105个左右,三等奖193个左右。根据需要设特别奖,不超过5个,视同一等奖。各评选项目的设奖数额,由评委会根据当届参评作品情况确定。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5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其中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移动端作品各不超过1个。如因评出特别奖而突破设奖总额,则减少该获奖作品所在项目相应设奖数额;如未超过,则不减。

2.按《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评选各项目获奖作品。对存在差错的作品实行获奖等级限制

(1)存在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获一等奖:错字、标点符号误用造成语法错误或影响文意;多字、落字,主持人、记者表达有误;成语使用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量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音视频作品的现场音响、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

(2)存在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表述有歧义;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等。

(3)存在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获奖: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表述存在重大歧义的;同一件作品中出现3次(个)以上不同类型差错。

(二)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设20个获奖者名额,其中记者系列10个,编辑系列10个,评委会可根据当届参评作品情况,在设奖数20个名额内调整记者系列、编辑系列名额,可以缺额,不能超总额。

五、云南新闻奖评选程序

云南新闻奖经初评、复评、定评三级评定。初评委托各州(市)委宣传部、州(市)记协和相关新闻单位组织,除委托相关专业委员会承担部分作品专项复评外,其余作品复评和定评由云南记协评选办公室组织。复评评选根据中国新闻奖各初评单位的不同,分为专项部分(如新闻摄影、新闻漫画、新闻专栏等项目)、新闻业务研究部分、正奖部分三个阶段。

(一)审议参评资格

审核小组确认参评作品资格;在评选中参考有关审核意见。

(二)复评会议

根据评选阶段评委分成小组,分别进行候选建议作品推荐。

各组指定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担任监票人,负责监督各组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1. 各阶段评选需召开阶段全体评委会,确定需要统筹协调的原则和要求。

2. 筛选作品

各小组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在认真审看(听)的基础上对本组评选的参评作品评议讨论,选出不超过设奖数额20%的各项目提名作品。

提名作品按简单多数筛选,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2件并列作品,则2件作品都进入下一轮评选程序;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超过2件,则对这些并列作品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赞成票多的作品入选,如票决后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3.推荐候选建议作品

各小组确认并审看(听)筛选出的参评作品,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实名投票方式分别按规定数额推荐出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如出现因票数相同并列情况,则对这些并列的作品讨论,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赞成票多的作品入选。

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兼顾各项目,不得少于参评数量的20%。如某项参评作品数额达不到候选建议作品数,可不受该比例限制,按照评选标准评出不超过设奖数额的作品。评不出的,可以空缺。定评评选获奖作品时,如遇同类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特别奖候选建议作品由小组提名投票,经定评产生。票数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

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超过小组实到评委1/2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该等级候选建议作品数,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该等级候选建议作品数的90%,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下同),从该项目该等级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数加1”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定的候选建议作品数额,空缺数额不补。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除国际传播奖项外,每个刊播单位(发布端、账号)的作品在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报道5个评选项目中,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广播、电视机构合并的单位按两类分别统计,融合新闻机构(如临沧融媒体新闻社)按四类(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分别统计。如同一刊播单位有2个(含2个)以上一等奖候选作品达到规定票数,取得票多的1个;如得票相同则需再票决,得票多者入选,落选的可自动进入二等奖并排在获奖作品前列。由此产生的一等奖缺额,取该项目一等奖落选作品中排在第一的作品再票决,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即入选,如未达到规定票数,则缺额不补。

每个报送单位的参评作品在融合报道和应用创新项目中,获一等奖不超过2个(含2个)、获奖总数不超过3个(含3个),对自荐作品,按其刊发平台所属报送单位计。

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得票数和质量从高到低排序。

(三)定评

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定评会议,统筹协调复评作品,确定获奖作品或处理原则。

六、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程序

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经过推荐、初评、定评三级评审,委托省级新闻奖、州(市)委宣传部或记协组织评选推荐,初评、定评由云南记协组织评选。

(一)审议参评者资格

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评委会听取并审议云南记协评选办公室关于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参评人员相关申报材料的公示核查处理情况报告,确认参评人员资格。

(二)初评投出候选人

初评评委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审阅参评人员材料,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然后以投票方式产生记者、编辑两个系列各10名候选人。记者、编辑两个系列同时投票,每位评委各投不超过10名。其中,担任新闻单位领导职务的副处级以上人员,记者系列不超过2名,编辑系列不超过3名,多投为废票。评委会按得票数从高向低,取前10名为候选人。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则对这些并列人员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两轮票决后,最后1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落选,其缺额不补。

(三)定评评选

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定评会议,统筹协调初评候选人,确定获奖者或处理原则。

七、后续工作

1.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同评委名单、评选细则一并在云南记协网、云南网上公示。

2.评选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事实性举报进行核查,并按照《评选办法》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告评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评议意见将转获奖作品推荐单位、获奖者,在今后工作中参考。

3.评选结果将在公示及相关工作结束,报经云南省委宣传部审定后揭晓。

评委及评选会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所签署的《云南新闻奖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云南记协评选办公室授权,不得泄露有关评选工作信息;如违反,撤销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评委存在接受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参评人员宴请、财物等行为,撤销其评委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撤销所涉单位及人员相关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相关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云南记协评选活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

八、本评选细则经第40届云南新闻奖、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委员会通过后施行。评选细则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附件4

第40届云南新闻奖和第4届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

评委名单

主任委员

庄志强 何祖坤

副主任委员

和亚宁

委  员(按姓氏笔划)

王长山 王雪飞 孔维华 田 静 刘 红 李永斌

李向文 李晓风 张 莹 姚 宏

云南新闻奖评委(按姓氏笔划)

马岳波 马星凯 王 珂 王 勇 王永刚 王洪奎

王雪飞 尹亚萍 石为群 田 静 代兴波 刘 宇

刘 红 刘光平 刘莉琼 刘晓艳 刘静涛 汤 华

许 云   孙啸武 苏 涛 李 莎 李 琳 李汉勇

李绍波 李洪志 杨 斌 杨永珍 杨泽林 杨耀华

肖 青 吴 丽 余海燕 张 军 张 垒 张绍勤

张秋玲 张铁弓 张雪青 陈 敏 陈德燕 范南丹

欧阳欣 罗飞跃 罗晓川 庞远燕 郑 仲 赵正琳

胡 春 段培灿 秦舟尧 袁 洪 陶 涛 蒋 敏

傅尚坤 普丽芬 普黎洋 雷 激 管青山 滕仕矿

云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委(按姓氏笔划)

王 伟 王 珂 王长山 王志红 王洪奎 王雪飞

邓宏卫 田 静 刘 珊   许 云 杨 静 杨万鸿

杨明菊 陈云芬 陈昌文 周康梁 郭 峰 郭 雅

蒋 敏 瞿家荣



来源 云南网

责编 田薇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