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致力于减轻因病住院职工的医疗负担,增强职工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出发点,动员广大职工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发挥医疗互助“无病我帮人 有病人帮我”的作用,切实减轻了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
张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共计支付住院费用73.47万元,医保统筹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20.81万元。张某获得医疗互助补助11.02万元,个人负担金额减少为9.79万元。“每年交120元职工医疗互助金,没想到作用有这么大,这种‘聚小钱,办大事’的活动,真正解决了我们家的实际困难,感谢工会组织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张某亲属说道。
(州政协副主席、州总工会主席张艳梅到医院看望生病职工(左一))
董某因患病自2017年起多次住院治疗,住院累计总费用达56.17万元,2020年至2023年共获得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25.58万元,这让他和家人真正体会到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好处。
(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姜云把医疗互助金送到患病职工手中(右一))
职工贺某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共计支付住院费用64.78万元,医保统筹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31.96万元。贺某获得医疗互助补助22.95万元,个人负担金额减少为9.01万元。贺某家人表示“我们在最困难的时候,是工会组织的‘医疗互助’给了我们帮助,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
在红河州,像董某、贺某、张某这样参加医疗互助获益的工会职工还有很多,职工陈某生病住院获得职工医疗互助金20.77万元;职工张某因患病住院治疗获得职工医疗互助金16.49万元。他们通过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极大减轻家庭因患病带来经济压力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蒙自市总工会向因病住院职工发放医疗互助金)
(建水县总工会向因病住院职工发放医疗互助金)
据悉,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2004年启动,目的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组织广大职工互助互济奉献爱心,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医互活动坚持发挥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参加医互活动的职工患病住院后,除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等保障外,医互活动给予相应的保障。截至2024年已开展医疗互助活动二十期,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起止时间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住院保障期为一年,参与对象涵盖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职工,以及16至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会会员。退休人员需参与过前一期活动,否则不予参加。每人缴纳互助金仅为120元,补助起点3000元,按由低到高分九个档次,实行定额和按比例基数给予补助,最低补助100元,最高补助50万元。此外,对于个人承担费用超过10万以上的,还将获得额外的“二次补助”,总额高达50万元,两项保障最高达100万元。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凭医保部门提供的住院结算单据、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在办事处、代办点申请办理补助。为方便职工申请补助,也可通过登录“云岭职工APP”,实现线上补助申请报销、补助金领取、补助流程跟踪、补助结果及相关政策查询等功能。红河州参加第十九期、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累计达66.56万人次,补助患病职工7.75万人次,累计发放补助金额4854.18万余元。
文旅头条通讯员 王航 文
张钰笛 蒙自市总工会 建水县总工会 红河县总工会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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