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之际
6月21日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向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
发出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倡议
详情如下:
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倡议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为进一步提升旅游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和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暑期来临之际,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倡议:
一、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八不准”规定要求,不欺骗或胁迫旅游购物,不诱骗推销不合理消费,不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拒绝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履行好安全监督职责。
二、公平交易,服务专业。在销售旅游产品时,不附加对旅游者关于职业、年龄、地区等的差异性和歧视性条件,不为此提供选择性服务,自觉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全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规范操作,加强管理。规范导游人员调派,不安排无资质人员上岗,并对安排导游人员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规范车辆调派,不使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承载游客,谨慎选择各要素提供者,明确各方责权利;执行风险管控制度,不因合作纠纷影响团队整体运转。
四、履行安全职责,加强教育培训。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定期在企业内部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规定购买旅游组合保险,游客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游客意见,加强质量跟踪处理,建立全程质量服务机制。
五、文明引导、优质服务。积极践行文明旅游“彩云行动”计划,做到语言美、形象美,共同营造顺心行、舒心游、称心购和众参与的文明经营、文明服务的良好市场环境。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公约,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行。自觉成为文明旅游践行者、倡导者和守护者。
各旅游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在服务岗位上遵循“旅客至上、质量第一、尽职敬业、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维护我市旅游行业形象,共同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编 刘娅娟审核 童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