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总工会党支部举办庆“七·一”主题活动暨“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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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红河州总工会党支部在庆“七·一”主题活动暨“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上,为2024年7月1日前党龄达到50周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姜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州总工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仪式现场,姜云为老党员陈燕华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陈燕华发表感言,深情回忆了为党奋斗的难忘岁月和曾经走过的艰辛历程。

陈燕华激动地说:“在这个特别而富有深意的日子里,我们共同庆祝党的103岁生日。同时,我也迎来了自己作为党员五十年的里程碑,我衷心感谢党组织多年来的培养、关心与帮助,以及单位给予我的鼓励与支持。我有幸见证了我们党从辉煌一步步走向更加辉煌的历程,这种成就感与自豪感无法用言语表达。尽管我已离开工作岗位,但我始终将党员身份铭记在心。我会以这份荣誉为动力,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年轻一代党员干部树立一个积极向上的榜样,共同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

会议要求,一要坚定信念,锤炼党性。作为共产党员,需坚守理想信念,把握政治方向。通过党性锻炼,提升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保持旺盛斗志,推动党的事业。二要拼搏进取,精益求精。在当前大变革时代,共产党员需保持进取精神,恪尽职守,将挑战化为动力,不断追求卓越,实现工作实绩。三要敢为人先,勇担责任。面对难题和风险,共产党员应敢于尝试、敢于担当,以蓬勃朝气、创新精神,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四要心系群众,为民服务。共产党员应将自己视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确保权力为民所用,情感为民所系,利益为民所谋。

仪式结束,党支部副书记马启发领学《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和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和纪律建设的通知》。

文旅头条通讯员 王航 文

张钰笛 图

责编 马寅瑞

校对 王楚云

审核 华芳

终审 张敏